近日,有媒體披露了山西省環保廳原廳長劉向東“表面是‘環保明星’,背后卻大肆受賄”的兩面人生。檢察機關指控,劉向東利用擔任山西省供銷社理事會主任、省環保局局長、省環保廳廳長、省委巡視一組組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共計6881萬余元人民幣、378.5萬美元、160萬港幣以及18萬歐元。同時查明,有約4535萬元人民幣、228萬美元、568萬港幣和38.6萬歐元不能說明來源。
原本治污者,卻成被污者,一邊在向污染宣戰,一邊卻為污濁所染。作為曾經的“環保明星”,劉向東利用手中的治污權力,把自己“治”成了家財“數以億計”的貪官,不僅“污”了自己,還污染了一方政治生態。究竟是什么讓他走上了這條不歸路?是貪心,貪得無厭的欲望。“大小通吃,甚至在飯桌上公開以5萬、10萬、數十萬的形式集體收受請托人的錢財”“擔任省委巡視組組長期間仍不收手”……從報道披露的細節看,劉向東本人早已將理想信念拋到腦后,全然忘記了“當官發財兩條道”的告誡,任由貪婪侵蝕自身,終究沒能免于腐朽墮落的下場。
正所謂“不能勝寸心,安能勝蒼穹”。治污者當先凈己心,為官者當先守清廉。細數黨的十八大以來查處的腐敗案例,不管是環保系統的,還是其他領域和部門、單位的,絕大多數“案中人”都是因貪心不足、貪念不止,從違紀到破法再到犯罪,最終成為金錢的奴隸,落得身陷囹圄的悲涼結局。這些都告誡我們,只有常掃心靈灰塵,常清思想垃圾,心存敬畏、嚴于律己,勤于補“鈣”、錘煉黨性,才能成為黨和人民信賴的好干部。
打造綠水青山的生態環境,人人有責;營造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態,黨員干部責無旁貸。廣大黨員干部要牢記“禁藏于胸脅之內,而禍避于萬里之外”的古訓,面對著各類誘惑和觥籌交錯,不耽于享樂,不迷失自我,始終保持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警覺。惟其如此,方能把好潔身自好這個關卡,不使自己成為被“圍獵”對象,真正做到清白做人、干凈做事、廉潔為官。(孟慶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