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惟中(1515年—1589年),字希舜,號纓泉,云南永昌(今保山市隆陽區)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中進士,被授予行人司行人。“行人”是個什么官呢?原來,行人作為官職由來已久,《周禮》中便有記載,漢代、明代都設此官,“凡頒行詔敕、冊封宗室、撫諭諸蕃、征聘賢才,與夫賞賜、慰問、賑濟、軍旅、祭祀”等事皆派行人出使。就這樣,邵惟中成了一位京官,雖然官位很低,但因為經常代表朝廷出使,聲望卻很高。邵惟中曾奉命出使周、魯、伊王諸藩府,因辦事干練,堅守志節,拒絕收受當地官員的饋贈,為藩府官吏們所雅重。
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邵惟中被任命為南京廣東道監察御史,明代的監察御史官品不高但職權廣泛,采取分道負責的辦法,邵惟中負責對南京、廣東兩地官員的監察工作。這時,江南人民正飽受倭寇之害,邵惟中在沿海悉心防御,周密部署,總算是將倭寇囂張的氣焰壓下去了。江南人民對邵惟中非常感激,都說:“何以永賴?公保障也。”皇帝也幾次因此事對其嘉獎。
邵惟中經人舉薦,晉升為常州知府。常州乃“財賦之區”,平時事務就很繁重,而邵惟中上任后,常州又發生饑饉,邵惟中妥善處理,開倉賑濟饑民,募集流民復業。在常州任上,邵惟中“稽吏弊之積蠹,革奸藪之于沒,議徭役之法守,造庠校之俊髦,編團保之防御,清鹽法之隱濫,諸善政不可悉舉”。
后來,邵惟中因念家中父母年事已高,請求歸田奉養獲準。隆慶元年(1567年),穆宗即位,邵惟中得人力薦,再度離家出仕,升任廣西按察副使。當時廣西治安較混亂,邵惟中提出了“修城櫓雉堞,以固重地;嚴巡邏守望,以防奸細;立保甲,明賞罰,以維重治”的治理方案,建議廣西的地方官推行;為招安反叛者,邵惟中下令刻書冊千本,遍給各寨,宣傳“只懲首惡,脅從不問,歸順者有賞”,對緩和混亂的治安形勢起到了很大作用。
正當邵惟中在廣西干得如火如荼時,因無意中忤逆了權貴,遭到排擠,遂回到老家永昌,此后多次舉薦皆不仕,深居簡出,置家塾,建祠堂,教育子孫,常濟人于危急之中。邵惟中一生廉潔,子嗣很多,成人后分家產時,還抵不上一個中產之家。邵惟中望子成賢,故六子皆以“賢”為名,分別為象賢、繼賢、得賢、成賢、興賢、多賢。邵氏后人在永昌人丁興旺,今保山市隆陽區的邵家莊、南哨屯等邵氏多數都是其后代。(趙海碧 章文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