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德宏州紀委州監委消息:經查,2009年4月至2016年11月,彭軍在擔任州民政局優撫安置科科長和老齡委辦公室主任期間,違反廉潔紀律,利用公款支付親屬應當承擔的費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違規收取退役士兵文化考試培訓費,用于個人和科室開支;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收受他人財物。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德宏州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報德宏州委、州政府批準,決定給予彭軍留黨察看二年和撤職處分,對彭軍退交的違紀款予以收繳國庫。
據德宏州紀委州監委消息:經查,2009年4月至2016年11月,彭軍在擔任州民政局優撫安置科科長和老齡委辦公室主任期間,違反廉潔紀律,利用公款支付親屬應當承擔的費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違規收取退役士兵文化考試培訓費,用于個人和科室開支;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利,收受他人財物。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德宏州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報德宏州委、州政府批準,決定給予彭軍留黨察看二年和撤職處分,對彭軍退交的違紀款予以收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