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德宏州紀委州監委消息:經查,2012年10月至2013年8月,閆敬東在擔任瑞麗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期間,違反廉潔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涉嫌受賄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德宏州紀委常委會暨州監察委委員會議研究,報德宏州委批準,決定給予閆敬東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