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麗江市紀委市監委消息:經查,周耀光因駕車操作不當與停在路邊的車輛云PH6001相撞發生交通事故,期間事故雙方發生口角引發打架,造成雙方不同程度損傷,其中云PH6001車主和某經司法鑒定中心評定為輕傷二級。2018年2月9日,麗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對周耀光涉嫌故意傷害立案偵查,鑒于周耀光在事故發生后認錯態度好,同時和某向公安機關遞交了諒解書,麗江市公安局古城分局根據相關規定予以結案,不再追究周耀光刑事責任。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麗江市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麗江市委批準,決定給予周耀光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