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昆明市紀委市監委消息:經查,嚴惠萍紀律意識淡漠,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在擔任嵩明縣財政局局長期間,違反財經紀律,套取財政資金用于違規支出;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以親屬名義投資經商辦企業;在項目承攬、人員招錄、補貼申領等方面為他人謀利收受財物,在擔任云南省花卉示范園區管委會專職副主任期間,為他人承攬工程項目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昆明市紀委常委會、昆明市監委委員會議研究,并報經昆明市委批準,給予嚴惠萍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