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來時,我還執迷不悟,心存僥幸,信誓旦旦地說自己沒有問題。這段時間,在調查組同志的耐心開導、幫助和教育下,我才認識到自己的問題有多嚴重,在鄉鎮任衛生院長時我就有了惰性,放松了警惕,滋長私心雜念,才會被金錢迷了眼睛。”羅平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原黨支部書記吳某在接受羅平縣紀委、監委調查時悔恨地說。
5月初,時任羅平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黨支部書記吳某涉嫌職務違法犯罪,被羅平縣監委采取留置措施。這是該縣監委成立后辦理的首例留置案件,也是原紀委干部和檢察院轉隸干部聯手辦理的“第一案”。
為辦好該例留置案件,羅平縣紀委、監委迅速部署,挑選精干力量成立專案組,有條不紊開展調查工作。專案組精心謀劃,根據工作人員所長,進一步細化分工,明確職責。工作中,專案組適時召開案情分析會,從審查調查方案的制定,到證據細節的把握,都集思廣益,仔細分析研判,形成共識。在詢問中,規范做好詢問筆錄,實行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在強化實時監督的同時,不斷為規范辦案積累經驗。
訊問過程中,工作人員對吳某開展了黨性教育,采取循序漸進的訊問模式,從學習黨章、宣讀有關法律法規入手,喚醒其黨員意識,讓其消除畏罪心理、僥幸心理,主動交代問題。
案件辦理過程中,調查人員綜合采用談話、詢問、訊問、查詢、調取、扣押、留置7種措施,與司法機關建立協調銜接機制,確保各環節工作程序無遺漏。
“通過辦理吳某一案,我們有了一定的經驗積累,原紀委干部與轉隸干部也在實戰中進一步融合,取得了較好的效果,為我們今后更好地履行監察職能,實現紀法貫通、法法銜接奠定了基礎。”羅平縣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表示。(牛英蓮 楊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