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人?手記】“挖掉一塊”的“好蘋果”

發布時間:2018-04-23 08:09:07   來源:昆明市紀委

這天,我把前段時間買的一箱蘋果翻出來,發現很多都有變色的跡象,挑揀之后準備丟棄。母親看不下去,拿一把水果刀,把我準備丟的蘋果削削撿撿,“回收”了一大半。我趕忙勸阻母親,母親卻理所當然地說道“如果只是表皮磕碰、哪怕有蟲眼,挖掉這塊也能吃,還是好蘋果,真的爛到心變質了的蘋果肯定要丟”。

咬一口嘗了嘗母親處理過的蘋果,跟好蘋果味道一樣,并沒有變質,我不禁對母親的話深表信服,看著這一筐被或多或少“挖掉一塊”的好蘋果,不禁聯想到接受過組織調查、組織處分但未達到移送司法處理程度的干部。

剛剛轉隸時,曾有紀委工作經驗的長輩告訴我,紀委干的都是得罪人的活兒,拿捏好執紀的分寸尺度,才能既守護一方廉潔,又確保干部干事創業。原本我并不是很理解這句話的含義,還是用刑法思維思考問題,單純地從法律角度出發,覺得既然犯了錯誤當然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堅決不留情面,豈能留出“法外之地”。

然而經歷了幾個月的角色轉變,我意識到紀律審查工作與起訴定罪量刑有著巨大的差別。監督執紀是通過運用“四種形態”來達到懲處極少數、教育大多數的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被批評、被約談、被函詢甚至被黨紀處分并不意味著這名干部就被釘到了恥辱柱上,相反是出現偏差時的及時糾正,是治病救人的“良方”。

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就能防止小錯釀成大錯。通過咬耳扯袖使干部紅紅臉、出出汗,把苗頭性的錯誤消滅在萌芽狀態,使傾向性的問題消滅在形成之前,及時防微杜漸、抓早抓小,避免病入膏肓,不可救藥。妥善使用黨紀輕處分和組織處理這樣的工作方式,對違紀但不足以淪為“階下囚”的黨員,當頭棒喝、懸崖勒馬。

只有對于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紀律處分已達不到懲戒目的的黨員,才運用“第四種形態”嚴肅處理,及時清除出黨,移送司法機關,毫不憐惜爛蘋果。

正確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及時處理,注重預防,治病救人,改變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階下囚”的狀況,既是嚴管,也是厚愛。

“挖掉一塊”的蘋果依然是“好蘋果”,能挽救的干部依然是好干部!(五華區紀委區監委  智寶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