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人?手記】為六旬老黨員“拉韁繩”

發布時間:2018-11-05 07:48:50   來源:文山州紀委

“楊書記,40年前我嫁過來這個村,由于村中沒人愿意當干部,我又上過小學5年級,村民推選我擔任會計,也入了黨,后來村民推選我擔任組長,這一干就是20多年。這些年,我帶領群眾開山修路,架設自來水,拉通照明電,哪樣工作不是我帶頭干的,當時還沒有干部補貼,村集體也沒有多給我一顆糧食。現在我60多歲,干不動了,村集體結余那么點集體資金就不可以補助我的老年生活嗎?我想不通,你給我評評理。”這是調查核實過程中夏大媽的“訴苦”。

前幾天我接到小木匠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的反映,說大房子村小組原小組干部夏某在村組干部換屆中落選后,拒交手上結余的村集體資金3800元,村“兩委”和村監委干部多次勸說無果,村民反應比較強烈,口口聲聲說不交就將她告到法院,由法律來制裁她。

接到這個反映我很驚訝,在當前這種高壓態勢下,我們的黨員干部明目張膽的想私吞集體資金,難道她不知道這是違紀的嗎?我們的黨員干部怎么了,黨性去哪了?我意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此事必須得嚴查。

時值農忙時節,天氣悶熱潮濕,白天群眾都下地干活,晚上才能找到人。為了及時調查落實村監督委員會主任反映的問題,我邀請州工信商務局駐村工作隊隊長、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與我一同前往夏某家進行調查核實。

晚上8點左右,我們三人到了夏某家,她家位于村東頭,周邊農戶都已經蓋了新房,房屋還是多年前蓋的土墻房。由于當晚村子停電,夏某見到我們非常熱情,連忙招呼我們,在門外的屋檐下坐下,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隨即向她表明了我們此番來意。

夏大媽已經65歲了,家有5口人,兒子兒媳在外面打工,孫子隨兒子在外上學,老伴早年過世,家中就只剩下她和88歲的老婆婆,是她一個人撐起了這個家。從老人的話語中,能感受到她為曾經的付出得不到回報感到不滿,對離職卸任后得不到關心感到的失望。了解夏大媽家庭情況后,我內心交雜著同情和失望,很不是滋味。

“村民們是因為信任你,才選舉你當小組干部,即使卸任了也不能辜負大家曾經的期望,更不能因為這點錢把自己20多年的好名聲毀掉。我們黨員干部從入黨宣誓那天起,凡是都要顧大家,舍小家,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我們當了干部就得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集體謀事,作為黨的干部,更不能以權謀私,私吞公款。”通過我們的勸導,最后夏大媽同意把剩余的3800元村集體資金退歸村集體。

這次對夏大媽的勸解,讓我不禁陷入了深思:辛苦工作、任勞任怨幾十年或者一輩子就可以成為私吞集體資金的理由嗎?作為一位紀檢工作人員,如果因為同情,縱容違紀違法行為,這不是愛,而是害,只會讓我們的干部在不知不覺中陷入深淵。嚴管才是厚愛!作為一名基層紀檢監察干部,更要積極踐行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糾正這樣的思想誤區,用紀律的戒尺量出正確的是非觀、政績觀,真正保護我們的黨員干部,這樣的韁繩一定要及時拉住。(富寧縣紀委監委  楊太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