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這樣的事,都是源于自己工作責任心不夠,忽視了應盡的工作職責,導致自己無論是思想上還是行動上對這項工作重視不夠。現在的我,深感后悔……”景洪市勐龍鎮南嗨村委會主任娜戈面對市紀委審查人員時羞愧地說道。
2017年12月13日,景洪市紀委在接到“勐龍鎮南嗨村委會曼先坦老寨村民小組向下寨低保戶收取一定比例的低保金”的信訪件后,隨即安排調查組進行調查。
經查,2016年1月,南嗨村委會曼先坦老寨黨支部書記陳飛組織召開了下寨村民會議,村委會主任娜戈作為下寨村民也參加了此次會議,會上,該小組干部提議延長集體膠林租期,以此增加集體收入,村民不同意。后經村民會議討論決定,采取向下寨24戶低保戶收取20%低保金的方式增加集體收入。當年,除1戶低保戶較困難未收取外,按照20%的比例共向23戶收取4220元,并全部用于村民小組日常開支。2018年1月18日,景洪市紀委給予娜戈、陳飛兩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并責令曼先坦老寨村民小組干部將違規收取的低保金4220元退還低保戶。
【執紀者說】
扶貧資金是一條紅線,不可逾越,更是一條高壓線,不容觸碰。對于貧困群眾來說,這是“救命錢”“發展錢”,必須專款專用。黨員領導干部,尤其是農村基層一線干部,一定要提高思想認識和政治站位,從國家扶貧攻堅的大局出發,知該為而有所為,絕不能不作為,或亂作為,使貧困戶利益受到侵犯,傷害了人民群眾的感情。(景洪市紀委 周書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