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宏州紀委州監委公開通報了5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瑞麗市畹町鎮政府原副鎮長何干約優親厚友問題。經查,2015年,瑞麗市畹町鎮原副鎮長何干約,在畹町鎮芒棒村委會弄弄村民小組發放仔豬的扶貧項目中,明知他人將多余的仔豬分配給其親屬的情況下,仍審批通過該發放名冊并上報,致使其親屬多領取仔豬10頭,折合人民幣8000元。何干約身為黨員領導干部,違反群眾紀律,在其分管的扶貧工作中優親厚友、明顯有失公平,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其行為已構成違紀。經瑞麗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何干約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造成國家損失人民幣8000元予以追繳。
2.隴川縣國有林場原場長瞿生川、原副場長王加學套取國家木材戰略儲備項目資金問題。經查,瞿生川、王加學在擔任隴川縣國有林場場長、副場長期間,瞿生川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之便,以他人名義套取國家木材戰略儲備“新種禿杉”項目和國家木材戰略儲備“改培”項目資金259500元;瞿生川、王加學違反工作紀律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在實施2013至2015年的木材戰略儲備項目過程中,安排相關人員違規虛報國家木材戰略儲備項目資金共計1040350.1元,用于支付工人工資和單位其他日常開支,影響了國家木材戰略儲備項目的實施效果。經隴川縣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瞿生川、王加學開除黨籍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3.隴川縣清平鄉陸昆村黨支部書記金麻用違規冒領農村低保金問題。經查,2013年9月至2015年5月,金麻用在擔任清平鄉陸昆村黨支部書記期間,違反廉潔紀律,違反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利用職務便利,弄虛作假,冒用他人名字和身份證號,違規套取農村低保金共計人民幣6814元,用于個人及家庭開支,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經清平鄉黨委會研究,并報隴川縣紀委批準,決定給予金麻用開除黨籍處分,免去其陸昆村黨支部書記職務。
4.芒市勐戛鎮芒牛壩村原黨總支書記楊榮茂違規“二次分配”低保資金問題。經查,2014至2016年,芒市勐戛鎮芒牛壩村委會違規回收低保資金285040元,用于資助本村考起的高中生、大學生和特困家庭。楊榮茂身為芒牛壩村黨總支書記,違反群眾紀律,對此事負有直接責任。經勐戛鎮黨委研究,決定給予楊榮茂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回收低保資金予以追繳。
5.芒市勐戛鎮三角巖村八家寨黨支部書記兼小組長邵曰蒼違規“二次分配”低保資金問題。經查,2015年,芒市勐戛鎮三角巖村八家寨違規回收低保資金105960元,用于基礎設施建設;2016年,違規回收低保資金64296元,其中,2600元用于資助大學生,其余資金用于村民均分,構成“二次分配”,作為八家寨黨支部書記兼小組長,其負有直接責任。同時,邵曰蒼擅自將自己評定為2016年A類低保戶。經勐戛鎮黨委研究,決定給予邵曰蒼黨內警告處分,違規回收低保資金予以追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