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為村黨總支班子成員,對上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疏于學習,認為只要把工作干上去,就可以按照工作量來提高報酬,沒有想到我們的決策違反了相關規定,反而給集體造成了重大損失。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我沒有帶頭遵守好相關規定,沒有將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刻在心中。我一定會把這次教訓銘記于心,時常警醒自己。”這是賓川縣金牛鎮白塔村黨總支書記王順達在違紀后作出的深刻反思。
經查,賓川縣金牛鎮白塔村黨總支、村委會班子成員以工作量大、工作辛苦和待遇低為由,通過召開班子會議商量,擅自改變和提高了村干部的工資、加班值班、獎金、交通費、燃油費等補助標準。2012年1月至2015年8月期間,違規向6名村干部發放各類補助共計117720元。其中:村黨總支書記王順達領取27865元,村委會主任張樹領取27865元,村黨總支副書記楊欽領取27865元,村委會副主任兼文書尹國良領取28365元,報賬員王元瓊領取2880元,村委會婦女主任、計生宣傳員兼出納鐘偉違規領取2880元。
2017年11月7日,金牛鎮黨委給予白塔村黨總支通報問責并責令整改,給予鐘偉談話提醒、王元瓊作出書面檢查、尹國良通報批評問責的處理;2017年12月30日,金牛鎮黨委給予楊欽、張樹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王順達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領取的補助117720元全部收繳,并退回金牛鎮雙代管中心白塔村委會賬戶。
【執紀者說】
村“兩委”班子成員本應從嚴要求自己,帶頭遵守黨紀法規,時刻繃緊作風建設這根弦。但他們卻在制度執行上變形走樣、監督管理不到位,違規發放補助,在全縣范圍內造成了不良影響。其違紀事實傳遞出了強烈而清晰的信號:任何單位和個人都要守住紀律底線,執行黨的紀律不能有任何含糊,不能讓黨紀法規成為“紙老虎”“稻草人”。(賓川縣紀委、監委 冉家艷 徐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