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怒江州紀委監委通報曝光了9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1.蘭坪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胡國亮違反工作紀律問題。胡國亮擔任蘭坪縣扶貧辦主任期間,在未對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進行地質勘察、地質災害評估的情況下,啟動2016年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建設,導致17個安置點存在地質災害隱患;任蘭坪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分管扶貧辦工作期間,在收到云南地質工程勘察設計院對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的地質災害評估報告后,未向縣委、縣政府作專題匯報,未及時采取防護治理措施消除安全隱患。2018年6月,胡國亮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2.蘭坪縣殘疾人聯合理事會黨組書記、理事長楊春華違反工作紀律問題。楊春華擔任啦井鎮黨委副書記、鎮長期間,履行主體責任不到位,監管責任缺失,對時任啦井鎮黨委副書記、副鎮長和剛弄虛作假幫助企業套取貧困戶能繁母豬項目資金14萬元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8年7月,楊春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瀘水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楊穆王違反工作紀律問題。楊穆王擔任六庫鎮副鎮長兼大密扣村黨支部書記期間,違反《云南省集體林地林木流轉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在未召開村民代表大會的情況下,組織召開村“兩委”班子擴大會議,將村集體林地低價承包給趙某某,事后未按規定向群眾公開、公示。2018年7月,楊穆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蘭坪縣婦女聯合會副主席和學花違反工作紀律問題。2014年10月,和學花擔任蘭坪縣扶貧項目驗收組組長期間,在對蘭坪縣康龍發展有限責任公司實施的1000畝雪桃產業建設項目進行驗收過程中,失職失責,導致未按規定完成的雪桃種苗補助項目驗收通過。2018年7月,和學花受到黨內警告、政務警告處分。
5.瀘水市上江鎮人民政府林業工程師(專技九級)何偉雄違反工作紀律問題。何偉雄擔任上江鎮人民政府林業工程師期間,在未進行實地勘驗測量、核實土地歸屬的情況下,向上級主管部門提交土地變更申請書,并根據他人提供的虛假材料向林業局申請撥款,導致300畝陡坡地生態治理項目資金9萬元被玫花才(另案處理)騙??;并向檢察機關提供偽證,包庇他人,隱瞞事實真相。2018年6月,何偉雄受到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6.福貢縣上帕鎮古泉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恒里鄧違反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問題。恒里鄧擔任古泉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期間,違反群眾紀律,優親厚友,分別于2015年、2016年重復安排給此某某(其表哥)、格某某特色民居項目、抗震安居房項目、三峽集團安居房項目、縣民宗局外墻裝修項目,使此某某、格某某戶均違規享受建房補助資金10.17萬元。違反工作紀律,不認真履行職責,導致項目申報主體和實施主體不相符,造成6萬元的經濟損失;弄虛作假,協助外籍人員冒用古泉村已死亡村民個人身份信息,冒領養老金0.31萬元;審核把關不嚴,導致1.71萬元國家低保及養老金被騙取。2018年8月,恒里鄧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7.瀘水市大興地鎮團結村黨總支書記、村委會主任余峰華,黨總支副書記茶文華,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普波益違反群眾紀律問題。2016年11月至12月,余峰華、茶文華、普波益在實施團結村2013年行政村整村推進產業開發項目期間,優親厚友、與民爭利,本人或親屬共分得種牛10頭,導致分配種羊時發生哄搶,14只種羊損失。2018年7月,余峰華、茶文華、普波益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8.蘭坪縣中排鄉中排村黨總支副書記陳崇雁違反群眾紀律問題。2011年,陳崇雁在擔任中排村黨支部副書記期間,在農村危房改造資金發放過程中,違規將1.36萬元資金發放給不符合條件的農戶,致使符合條件的農戶未足額領取資金。2018年6月,陳崇雁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9.貢山縣茨開鎮嘎拉博村委會武裝干事李向強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問題。2015年5月7日,貢山縣扶貧辦在茨開鎮嘎拉博村委會實施扶貧攻堅生產路建設項目,工程完工后李向強利用負責管理、使用項目資金的職務便利,將項目結余款1.17萬元侵占挪用。2018年7月,李向強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