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山州紀委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州委實施辦法典型問題:
1.文山市農經站站長陳金躍違規發放授課費問題。2014年12月20日至28日,文山市農廣校開展為期8天的生產經營新型職業農民培訓,市農廣校在制定培訓經費計劃時安排38000元作為教師授課費,實際支出聘請教師授課費17000元,剩余的21000元被時任市農廣校校長陳金躍以教師授課費的名義,發放給本單位未授課的工作人員和市農科局的部分領導及工作人員。2018年6月,陳金躍受到通報問責。
2.廣南縣教育局黨工委書記、局長陸興發、副局長向樹榮違規發放勞務費、評審費問題。2017年6月至7月,廣南縣教育局在舉行第二屆“園丁杯”籃球運動會中,向參與運動會的11名局機關工作人員發放每人1000元的勞務費。2017年10月,廣南縣教育局在開展全縣教師初級職務評審工作中,向4名評審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評審組人員發放每人1000元的評審費;向5名評審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資格審查人員發放每人600元的資格審查費。上述三項費用共計18000元,經分管財務的副局長向樹榮簽字后在縣教育局經費賬戶中列支。2018年5月,陸興發、向樹榮分別受到通報問責,涉及資金返還原渠道。
3.馬關縣邊境合作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陶有明違規發放職工福利問題。2014年,夾寒箐鎮田頭畜禽養殖農民專業合作社被評為國家級示范社,于2015年11月獲得州、縣獎勵資金共計300000元。2016年5月,時任夾寒箐鎮黨委書記陶有明召集領導班子會議討論決定將獎勵資金中的208000元發給夾寒箐鎮黨委政府的22名干部職工,扣除稅款41985.69元,實發166014.31元。陶有明個人領取36000元。2018年7月,陶有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166014.31元予以收繳。
4.西疇縣住建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徐成棟私設“小金庫”、違規發放職工福利問題。2008年8月至2009年12月,徐成棟在西疇縣董馬鄉工作期間,用收入不入賬資金和虛列支出套取的資金發放干部職工補貼共計28600元,購買土特產共計4800元。2013年9月至2014年1月,徐成棟在西疇縣住建局工作期間,通過收取中介機構費用和收取個體老板贊助費不入賬的方式私設“小金庫”共計520180元,用于違規發放干部職工福利共計143200元。另外,徐成棟還涉嫌貪污犯罪。2018年8月,徐成棟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5.馬關縣公安局八寨派出所所長王開崗違規發放職工福利問題。2014年2月至2017年1月,王開崗在任木廠派出所所長期間,通過虛增、虛列車輛燃料費和維修費、信訪維穩培訓費等方式套取財政資金33720元,以差旅費的名義發放職工福利31600元,用于派出所日常開支2120元。將應發給木廠鎮專職交通協管員的工資32800元用于補助派出所民警和輔警的個人伙食費及食堂開支。另外,王開崗還存在違反工作紀律問題。2018年7月,王開崗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降為副科處分,違紀資金64400元原渠道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