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責進行時】一公司職員罔顧法紀 酒駕受嚴處

發布時間:2018-10-13 08:15:51   來源:臨滄市紀委

“我身為一名黨員,本該時刻銘記黨紀國法,以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但我卻因法治意識淡薄,不懂法、不守法,思想上放松對自己的要求,還心存僥幸,最終受到嚴處,我很懊悔……”在收到處分決定時張貴平懊悔地說道。

經查,2018年1月18日,鳳慶縣捷信消費金融有限公司職工張貴平在滇紅路農貿市場門口實施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和未隨身攜帶駕駛證的違法行為,被鳳慶縣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規定進行嚴厲處罰。2018年4月4日,張貴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執紀者說】

張貴平身為公司職員和共產黨員,本該以身作則,率先垂范,注重行業形象,其卻無視法律法規,飲酒開車,構成了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在黨員群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嚴重損害了黨員隊伍形象,最終受到了嚴肅處理。(肖慶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