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滄:學習貫徹監察法 確保監督“全覆蓋”“無空白”

發布時間:2018-05-28 08:10:10   來源:臨滄市紀委

監察體制改革以來,臨滄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監察法,全面履行紀檢監察兩項職能,把“合署”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通過推動監察職能向基層延伸、拓寬監督渠道、創新監督手段,確保監督無盲區、無死角,真正實現“全覆蓋”“無空白”,不斷開創新時代全市全面從嚴治黨新局面。

推動監察職能向基層延伸。監察體制改革后,全市監督對象達8.6萬人,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積極探索實踐,加強對鄉鎮學校、醫院、基層站所等單位公職人員和村委會成員及其受委托從事管理人員的監督,把監察職能向基層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拓寬監督渠道。按照監察法規定,抓好對6類監察對象,特別是新增監察對象的監督,在市、縣兩級監督的基礎上,賦予鄉鎮紀檢干部以監察員身份和相應權限,履行紀檢監察雙重職責,重點監督鄉鎮公職人員以及農村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依法履職、廉潔從政從業等情況。

創新監督手段。堅持問題導向,創新監督手段,暢通“信、訪、網、電、微”為主的監督舉報渠道的同時,充分發揮社會群眾監督作用,紀檢監察干部主動撲下身子進村入戶,面對面傾聽群眾訴求,直接受理信訪舉報。按照省紀委、監委《關于對公職人員履職盡責情況加強監督的意見(試行)》要求,對去年以來公職人員履職盡責問題線索進行摸底排查,并做好處置工作。

今年1至4月,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接受信訪舉報287件(次),同比上升135.2%;處置問題線索186件,同比上升51.2%;立案99件,同比上升45.6%。(陳偉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