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沖:為適應監察體制改革新要求持續“充電蓄能”

發布時間:2018-07-06 07:59:27   來源:保山市紀委

“憲法修正案對憲法作出21條修改,主要內容涉及指導思想、國家總體布局、監察委設置等……”監察體制改革以來,騰沖市紀委、監委認真學習黨章黨規和憲法、監察法等法律法規,切實增強紀檢監察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工作落實的能力,為適應監察體制改革新要求持續“充電蓄能”。

線上線下一起學。通過黨支部專題黨課、業務培訓班、周例會,組織紀檢監察干部圍繞黨紀黨規條例、紀檢監察業務知識、法律法規等內容開展學習,營造學法、尊法、用法氛圍。組織全體紀檢監察干部參加“法宣在線”學法及考試工作,全面建立個人學法與考試檔案,使學法工作規范化、常態化,學習達標率、考試合格率均達到100%。

每月一講重點學。開展“每月一講”活動,將每月第一個星期一確定為學習日,由領導班子、室主任牽頭開展紀檢監察業務、法律法規培訓,重點圍繞憲法、監察法等內容進行授課。截至目前,共開展講學活動6場。同時,還通過專題研討、知識測試等方式,組織全體紀檢監察干部深入學習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積極適應監察體制改革的新形勢、新要求。

開拓創新自覺學。該市專門為全體紀檢監察干部發放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學習問答》《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釋義》《黨員干部“禁令手冊”》《刑事訴訟法一本通》和《刑法一本通》等學習用書,要求全體紀檢監察干部利用輔導學習資料,把學法用法作為一項基本功,帶頭學法、自覺守法、科學執法,確保學以致用、學用相長,讓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維成為指導紀檢監察干部開展工作的重要武器。同時,不定期的組織法律知識測試,以檢驗學習效果。(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