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龍陵縣認真組織各鄉鎮、縣直各部門采取“四舉措”,全面檢查近年來違規公款吃喝、公款旅游,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違規發放津貼補貼或福利,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大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等十一類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實施細則等有關問題。
明目標,強責任。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進一步糾正“四風”、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批示精神,把全面檢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實施細則和省、市、縣委實施辦法有關問題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強化監督執紀問責,以“零容忍”的態度,嚴肅查處領導干部違紀違法問題,促進全縣黨風政風持續好轉。同時,將任務分解到各鄉鎮紀委、縣紀委各派駐(出)機構、縣委巡察機構、縣紀委、監委各紀檢監察審查室。
提站位,強擔當。深刻理解、準確把握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實施中央八項規定、加強作風建設的重大意義,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強決心,牢固樹立“四個意識”,不斷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覺。以永遠在路上的堅韌,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實施細則和省、市、縣委實施辦法的貫徹落實,堅決防止不良風氣回潮復燃,推動全縣作風建設向上向善。
定時限,強檢查。全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針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實施細則和省、市、縣委實施辦法表現形式花樣變化、隱形變異等問題,認真分析研判,精心組織實施,將檢查工作與元旦、春節期間加強紀律作風建設的要求結合起來,不斷細化、實化檢查手段和方法。
嚴追責,強震懾。對各鄉鎮紀委、縣紀委派駐(出)機構全面檢查時發現的問題隱瞞不報,巡察和專項檢查反饋問題不整改的單位,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縣紀委、監委各紀檢監察審查室、縣委巡察組以及審計、財政部門日常監督發現仍然存在問題的,甚至頂風違紀、壓案不查的,嚴肅追究黨委(黨組)的主體責任、紀委(紀工委、紀檢組)的監督責任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徐永林 葉昌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