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提高紀檢監察信息的質量和水平,充分調動全州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及信息員報送信息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近日,西雙版納州紀委、監委制定出臺了《西雙版納州紀檢監察信息工作考核辦法》。
《考核辦法》規定了紀檢監察信息報送的基本原則及總體要求,將各縣市紀委、監委;各園區紀委;州紀委各派駐(出)機構,州委巡察辦,州紀委、監委機關各部門列為考核對象。對中央、省、市采用信息以及領導批示信息加分情況作出了詳細規定,同時規定定期通報信息采用情況。
《考核辦法》明確了信息選題和信息報送時限要求。各縣市紀委、監委每月至少上報2個問題類信息選題及詳細提綱;各園區紀委每月報送2條以上綜合類信息或1條問題類信息選題及詳細提綱;州委巡察辦、州紀委各派駐(出)機構、州紀委、監委機關各部門每月報送1條以上綜合類信息或問題類信息選題及詳細提綱并于每月26日前上報。
《考核辦法》還進一步明確獎懲措施,對報送信息嚴重失實以及重要信息漏報、謊報、瞞報、遲報的單位和部門,視情節在全州予以通報批評,取消當年受表彰資格;對約稿不報、長期不報送信息或因漏報、瞞報、謊報、遲報重大緊急信息造成嚴重后果的,將對分管領導進行約談。同時,為鼓勵積極寫稿,切實增強紀檢監察信息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全面提高信息工作質量和水平,還將進行先進單位、個人評比。以年終信息工作考核積分情況為主要依據,每年初評選上年度“西雙版納州紀檢監察信息工作先進單位”“西雙版納州紀檢監察信息工作先進個人”。(周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