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思茅區監察委員會成立后首例由市級監委指定辦理并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已調查終結,解除留置措施,順利移送思茅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經依法立案調查,該留置案件被調查人在2009年至2016年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采取各種非法手段,挪用、貪污公款,數額特別巨大,已涉嫌犯罪。
“案件辦理過程中,思茅區紀委、監委統籌調配辦案力量,成立專案組,由從檢察系統轉隸過來、經驗豐富的‘老將’領辦,紀律審查的‘新兵’積極配合,即時促進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人員在涉紀涉法案件一線交叉錘煉、磨礪能力,又以案促轉隸干部和紀委干部的深度融合。”專案組負責同志介紹,專案組嚴格各項報批程序、流程管控,“五一”、端午期間都堅守崗位,不到60個工作日完成審結。
該案的調查過程中首次協請第三方鑒定機構適時介入,確保案件質量。在案件移送審理階段,區檢察院應區監委邀請提前介入,選派職務犯罪案件經驗豐富的檢察官了解案情及證據情況,就案件定性、調查方向、取證程序及法律適用等方面向區監委提出具體的意見和建議,盡可能把問題解決在案件移送前,為區監委收集、固定及保全證據提供法律支持,也為案件后續進入刑事訴訟奠定基礎。“一定要依紀依法,把每一個案件辦成經得起法紀、實踐和歷史檢驗的鐵案。”區紀委書記、監委主任對案件作出明確要求。
自思茅區監委1月25日掛牌成立以來,聚焦中心任務,推進深度融合,統籌調配辦案力量,優化工作機制和流程,有效運用談話、訊問、詢問、查詢、調取、扣押、鑒定、留置等調查措施固定證據。
下一步,區紀委、監委將繼續主動適應改革后紀與法的不同要求,認真履行好監督、調查、處置職責,既加強紀委、監委內部融合,又加強與司法、執法部門的外部銜接,在案件移送前主動加強與區檢察院業務溝通,積極探索建立區監委與區檢察院的協調銜接機制,就案件的提前介入、移送程序、適用文書等方面問題作出細致規劃,并組織全體紀檢監察干部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和工作制度的學習,提升辦理涉嫌職務犯罪案件的理論基礎和業務水平。(楊霞 陶忠仁 李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