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監察體制改革,推動監察職能向基層、向村(社區)延伸,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牟定縣積極實踐向基層延伸監察職能的有效途徑,將監督“觸角”延伸到鄉村一級,采取織“網”、建“制”、焊“節”、重“管”的工作模式,讓監督“觸角”更靈敏,確保監察職能有效發揮。
編織“網”,拓寬監督覆蓋面。在深化改革的基礎上,縣監委向7鄉鎮派出7個監察室、14名監察專員和15名助理監察員,向共和鎮下轄的5個社區試點派駐5名監察聯絡員,消除社區居民委員會監察空白點。規范鄉鎮監察機構設置和社區監察組織建設,統一機構名稱和人員選配資格,明確監察專員由鄉鎮紀委書記和副書記擔任,助理監察員從鄉鎮紀委委員中選任。派駐社區監察聯絡員原則由社區黨總支紀檢委員擔任,且須符合思想政治、群眾公認度、履職擔當等5項崗位資格條件,從嚴把好人員“入口”關。據統計,隨著鄉鎮、社區監察組織的建立,縣鄉村三級監察網絡不斷完善,全縣監督對象由原來的1735人上升到目前的3906人,基本實現監察不留死角、震懾沒有盲區。
健全“制”,增強監督實效性。縣監委注重挖掘基層監察“觸角”貼近群眾、易發現問題的優勢,在“派”和“駐”上做足文章,制定出臺《牟定縣監察委員會向鄉鎮派出監察室、監察專員試點工作方案》,授予鄉鎮監察室10項主要職責、7項監督調查處置權限。7個鄉鎮監察室按照縣監委的授權,依法對鄉鎮行使公權力的3類公職人員進行監督、調查、處置,提出監察建議。下發《牟定縣派駐社區監察聯絡員試點工作方案》,規范派駐社區監察聯絡員7項工作職責和4種工作方式,保障社區監察聯絡員依規列席社區黨組織和居委會相關會議、定期談話了解社區班子及成員用權履職情況、查詢社區決策事務、監督集體“三資”管理使用、單線向共和鎮監察室報告信訪舉報和苗頭性問題,加強對基層干部權力運行監督。實行“縣紀委監委指導、案發地主辦、片區協作”的辦信、辦案機制,將全縣7個鄉鎮劃分為3個片區,分別設立片區聯合工作組,由縣紀委監委班子成員擔任片區組長,分片聯系督導。今年以來,全縣7鄉鎮紀委監察室辦理信訪件19件,立案17件,結案17件,處分17人。
焊牢“節”,保持監督生命力。著力突破基層監督制約瓶頸,打通上下銜接的“關節”,理順基層監察組織的領導關系和工作關系,從機制制度上化解基層監督人員精力分散、不敢監督的問題。鄉鎮監察室實行“雙重領導”管理體制,鄉鎮監察專員在縣監委和鄉鎮黨委領導下開展工作,經縣監委授權履行監察職能,監察專員和助理監察員人選配備由縣紀委會同縣委組織部提名考察,切實增強監察權的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社區監察聯絡員由所在鎮監察室直接領導,人選配備由鎮監察室提名考察后報鎮黨委任命、縣監委備案,明確與社區黨組織、行政組織、經濟組織和群眾自治性組織中行使公權力人員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監察經費參照村務監督委員會標準執行,列入財政預算,使基層權力監督從“無本之木”向“有源之水”轉變。試點工作開展以來,共和鎮5名社區監察聯絡員主動融入角色、主動發聲,調處回復訴求件35件,參與鎮紀委監察室查辦信訪件3件,監察監督在基層一線真正有了落腳點。
注重“管”,強化監督身份感。補齊監管短板,將鄉鎮監察專員、助理監察員和社區監察聯絡員作為監察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進行統籌教育和管理。注重崗位練兵,從解決監察人員業務不熟入手,采取“走出去學+集中辦班訓+實戰操作練”的方式,先后兩次組織鄉鎮紀委書記、監察專員到西北政法大學、云南省農村干部學院培訓,有側重地組織參加縣紀委監委舉辦的“紀法講壇”,加強對監察法、監督執紀工作規則、談話技巧等知識的學習。堅持以干代學、在“實戰”中練兵,先后抽調10名鄉鎮紀檢監察干部參與信訪件辦理、審查件調查處理,著力提升監察干部業務實作能力。舉辦派駐社區監察聯絡員工作培訓會,縣監委、鄉鎮監察室“點對點、手把手”教授工作方法,幫助聯絡員盡快適應崗位需求。注重考核管理,逐級壓實工作責任,縣紀委監委積極搭建鄉鎮交流借鑒平臺,每半年聽取1次鄉鎮紀委監察室工作情況,相互交流工作方式方法、特色亮點措施,客觀評價、有效區分“干好”與“干壞”。共和鎮監察室指導社區監察聯絡員建立日常監督工作臺賬和日志,每月定期召開工作例會聽取監察聯絡員工作情況以及所發現、收集到的信訪舉報和問題線索,年終對履職情況進行綜合考評,作為年度考核、黨員民主評議、評先評優、責任追究、人選調配的重要依據,倒逼監察聯絡員履職盡責、監督到位。(李智先 寧麗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