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對黨組討論和決定黨員處分事項程序和要求作出了詳細規定,體現了黨組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原則。”
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黨組討論和決定黨員處分事項工作程序規定(試行)》,并對學習宣傳、貫徹落實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近日,江城縣紀委常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召開2018年第12次集中學習活動,專題學習《規定》。紀檢監察干部在深入學習的基礎上,結合各自工作實際,對《規定》出臺的意義和內容進行了討論和交流。
駐縣委辦紀檢組長楊濤說:“通過逐條認真學習《規定》,為我們今后按照職責分工開展好相關工作,確保黨組討論和決定黨員處分事項的權力落實到位,推進黨組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
“《規定》全面貫徹十九大精神和新修改的《中國共產黨章程》有關要求,進一步強化了有干部管理權限的黨組相應紀律處分權限,為我們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縣紀委監委第二紀檢監察室主任徐劍雄談了自己的認識感受。
縣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楊劍東認為:“《規定》是黨組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紀委監委履行監督責任的重要制度保障,體現了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堅持黨紀面前一律平等,堅持實事求是,堅持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確保案件處理取得良好政治效果、紀法效果和社會效果,確保案件質量經得起歷史和人民的檢驗的要求。”
通過學習,大家一致認為,制定《規定》具有重大意義,《規定》的頒布,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用嚴明的紀律管黨治黨的堅定決心。學習貫徹《規定》是紀檢監察機關當前和今后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紀檢監察干部要增強學習貫徹的自覺性和堅定性,率先垂范學、原原本本學,確保學深悟透;要提高政治站位,掌握精神實質,做到內化于心、外化于行,確保《規定》執行到位,堅定自覺地把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到實處,不斷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祁進錢 張忠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