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國人大代表,山西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省監察委員會主任 任建華
監察體制改革后,如何有效監督紀委監委成為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問題。山西省紀委監委嚴格落實中央要求,從機構設置、制度設計、內控機制建設、加強日常管理四個方面,強化自身監督制約,打造一支讓黨放心、人民信賴的紀檢監察鐵軍。
機構設置“前后臺”分設,體制上實現了監督制衡。在監察委員會機構設置上,實行執紀監督和執紀審查“前后臺”分設,執紀監督室負責日常監督,執紀審查(調查)室實行一案一指定、一案一授權。通過“前后臺”分設,執紀監督室不再從事審查工作,核心職責是把握聯系單位政治生態情況,重點工作是監督聯系單位黨組(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關鍵抓手是推動體制機制建設、扎緊制度籠子,實現標本兼治;執紀審查(調查)室不再固定聯系單位,重要職能是強化審查能力和水平,按照“一事一授權”原則,對問題線索開展初核,對符合立案條件的進行立案審查,對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的重大案件組建審查組開展立案審查。這樣監察委員會日常監督工作更全面、個案審查更深入,形成了既相互配合銜接、又相互監督制約的內部組織架構。同時,探索執紀監督部門、執紀審查(調查)部門、案件審理部門分別由不同的委領導分管,形成相互監督制衡。
內控設計形成“4個一”工作制度體系,機制上實現了有效制約。制定了《執紀監督監察工作試行辦法》《審查措施使用規范》《執紀監督監察工作流程圖》和《執紀監督監察常用文書》等“4個一”工作制度體系,有效解決了監委內部協調銜接和相互制約問題。“4個一”工作制度體系,緊緊圍繞“信任不能代替監督”的精神理念,在線索處置上,強調集中管理、過程留痕。在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中,強調全程記錄、錄音錄像,明確了初核、立案的報批程序。在案件審理中,強調手續完備、查審分離,明確了審查案卷、審理談話具體工作程序。通過這些制度設計,強化內部監督制約,消除制度層面的隱患漏洞。
集體研究固化“三會”模式,決策上實現了民主科學。實行執紀監督專題會議、執紀審查(調查)專題會議、案件審理協調會議制度,推行集體決策機制,力求決策的民主科學,嚴防個人專斷。執紀監督專題會議主要是對問題線索進行分析研判并提出處置意見,由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召集,分管該承辦室的委領導、承辦室主要負責人、分管案件監督管理室的委領導、案件監督管理室的主要負責人等相關人員參加。執紀審查專題會議主要是研究確定審查方案,明確需要采取的審查措施,由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召集,分管該案的委領導、承辦室主要負責人、審查組組長等相關人員參加。案件審理協調會主要是在審理意見與案件承辦室意見不一致時,對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充分、定性是否準確進行討論研究,由紀委監委主要負責人召集,分管案件審理室的委領導、案件審理室主要負責人及審理組主要成員、分管該案的委領導、案件承辦室的主要負責人及審查組主要成員等參加。山西省監委成立以來,一共召開了執紀監督專題會議45次、執紀審查(調查)專題會議44次、案件審理協調會議2次,取得了比較好的效果。
日常管理強化“三嚴”舉措,監督上實現了抓常抓長。山西省紀委監委對紀檢監察系統自身建設高度重視,始終把嚴抓班子、嚴管隊伍、嚴明紀律貫穿自身建設全過程。我們突出強調要建設忠誠擔當、團結進取、清正廉潔“三型”班子,明確了嚴立規矩、嚴守紀律、嚴抓管理、嚴格監督的要求;研究出臺了從嚴規范紀檢監察干部的“三條禁令”,從嚴制定執行進一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細則,嚴格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外出報備、談話提醒等制度。堅持刀刃向內,以零容忍態度清除“害群之馬”,2017年全省處分紀檢監察干部135人,組織處理168人,談話函詢439人,移送司法機關3人。
(代江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