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萬眾矚目的一刻,也是注定載入史冊的一刻。今天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五次全體會議各項議程進行完畢后,舉行了隆重的憲法宣誓儀式。這是憲法宣誓制度實行以來首次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舉行的憲法宣誓活動。習近平總書記在“關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中指出,憲法宣誓制度有利于彰顯憲法權威,增強公職人員憲法觀念,激勵公職人員忠于和維護憲法,也有利于在全社會增強憲法意識、樹立憲法權威。建立憲法宣誓制度,表明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依法治國、維護憲法權威的決心。
憲法宣誓,是彰顯憲法尊嚴和權威的法律儀式,雖然只有短暫的幾分鐘,誓詞也只有簡短的幾十個字,但其價值和意義卻很大。宣誓人在神圣莊重的儀式中進行憲法宣誓,是公開表達對憲法的敬畏尊重,是公權力行使者對人民的莊嚴承諾,對于強化國家工作人員的權力來源意識,塑造憲法文化,凝聚社會共識都具有實質作用。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憲法的生命在于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于實施。”眾所周知,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沒有憲法權威的國家不可能有法治。憲法宣誓制度的建立,正是維護憲法尊嚴、保障憲法實施的重要制度安排。2014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建立憲法宣誓制度,明確凡經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2015年7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以立法方式確立了我國憲法宣誓制度。兩年多來,全國各級國家機構的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都進行了憲法宣誓。此前,隨著各地監察委員會陸續成立,由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任命的監察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在就職時也普遍進行了憲法宣誓。日前,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表決通過的憲法修正案,明確“國家工作人員就職時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公開進行憲法宣誓”,必將對憲法的貫徹實施,弘揚憲法精神,增強憲法意識,起到進一步的推動作用。
誓,以言約束也。憲法宣誓不止是一種儀式,更是對義務的莊嚴承諾。國家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國家工作人員向憲法宣誓,通過儀式化的程序,將強化宣誓人對憲法的敬畏之心,時刻銘記權力來自人民,并以此強化內心約束,忠誠履行法定職責,依法行使權力,切實為人民服務。
“我宣誓:忠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履行法定職責,忠于祖國、忠于人民,恪盡職守、廉潔奉公,接受人民監督,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美麗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努力奮斗!”這75字錚錚誓言,將在國家工作人員的人生旅程中留下深深的印記,將使全社會感受到憲法的威嚴與厚重,感受到依憲治國、依憲執政帶來的制度尊嚴!(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趙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