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追逃追贓又添新戰果!
6月22日,涉嫌貪污罪的“百名紅通人員”賴明敏從澳大利亞回國投案,并主動退贓。至此,“百名紅通人員”已到案53人。賴明敏是黨的十九大后歸案的第5名“百名紅通人員”,也是6月6日中央追逃辦發布《關于部分外逃人員有關線索的公告》后,短短兩周多時間第2名投案的外逃人員。
賴明敏,又名賴敏,2001年8月出逃前,職務是中國銀行江門分行行長。可謂是一只“老狐貍”“大狐貍”。那么,他為何要結束17年的外逃生涯,選擇回國投案?就在于黨中央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鮮明態度和堅定決心,就在于國內國際兩個反腐戰場持續合圍的強大攻勢,就在于“尚有一人在逃、追逃追贓絕不止步”的步履鏗鏘,就在于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讓制度優勢不斷轉化為治理效能,就在于持續的公告曝光在全球形成“人人喊打”的濃厚氛圍。雖遠必追、雖久必追,步履不停、一追到底。可以說,賴明敏最終踏上回國投案的歸途,是必然的結局。
“老虎”露頭就要打,“蒼蠅”亂飛也要拍,“狐貍”外逃更要追。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把追逃追贓工作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從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到黨的十九大,從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五次、六次、七次全會到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都對加強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工作作出部署。與此同時,國際追逃追贓的打法不斷升級、戰術日益完善,四年來,“天網”行動接續開展,“百名紅通人員”名單集中公布,外逃人員有關線索密集曝光,讓“天羅地網”持續收緊,讓震懾效應不斷放大,捷報頻傳。這項工作取得的重大階段性成果,對于已經形成并鞏固發展的反腐敗斗爭壓倒性態勢而言,可謂既是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重要支撐。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促使賴明敏選擇回國投案的,還有日益擴大的反腐敗國際合作“朋友圈”。從2014年APEC部長級會議通過《北京反腐敗宣言》,到2016年G20杭州峰會通過《二十國集團反腐敗追逃追贓高級原則》,再到2017年習近平總書記在“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提出將“一帶一路”建設成為“廉潔之路”……我國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主動提出一系列反腐敗國際合作倡議和追逃追贓主張,引領構建國際反腐新秩序。截至目前,我國與61個國家締結了刑事司法協助條約,與50個國家締結了引渡條約,基本建成覆蓋全球各大洲主要國家的追逃追贓法律保障網絡……從雙邊合作到多邊框架,國際共識不斷增強,合作領域、范圍持續延展,越織越密的“天網”,使得外逃腐敗分子在國外無人可靠、無錢可用、無路可走,處境日益窘迫、生存空間日趨狹窄。
重整行裝再出發,追逃追贓不停步。賴明敏還有一個“特殊身份”——國家監委成立后首位到案的“百名紅通人員”。他的到案并主動退贓,正是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的一個具體體現,也是堅持追逃追贓一起抓、追逃防逃一起抓、行賄受賄一起抓,力求贓款在境內“藏不住、轉不出”、在境外“找得到、追得回”的一個生動實踐。今年以來,監察法的實施,四級監委的全部成立并和紀委合署辦公……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深化,為國際追逃追贓工作引向深入提供了新的契機。改革后,紀檢監察機關不僅承擔統籌協調責任,更扛起了主辦責任,既是“指揮員”“調度員”,也是“研究員”“戰斗員”,有效地整合了追逃追贓職能,構建起內外聯通、上下貫通、橫向聯動的追逃防逃機制,工作合力更加強大。這,必然帶來追逃追贓量上的新突破,必然能遏制外逃人員的新增長,為推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態勢向壓倒性勝利轉化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既然犯下錯誤,遲早都要買單。在國外東躲西藏,帶來的只會是歲月的蹉跎,增加的只會是內心的煎熬,卻無法改變犯罪的事實,無法消除應受的懲罰。及時回國投案、爭取寬大處理,這是包括賴明敏在內的眾多已歸案外逃人員做出的正確選擇,其他在逃腐敗分子也該認清形勢、放棄幻想了。(徐懷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