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草案修改本(復制件)。趙國利 攝

觀眾在展柜前觀看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草案修改本(復制件)。李靈娜 攝
“偉大的變革——慶祝改革開放40周年大型展覽”中,有一份珍貴的展品令大家紛紛駐足細看,那就是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草案修改本(復制件)。
黨的十一大后,為使黨內政治生活逐步走上正軌,黨中央著手制定《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以此作為黨章的具體補充,從基本方面對黨內政治生活加以規范。
中央紀委恢復成立前,中央組織部就在胡耀邦主持下,起草了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十二條準則的草稿。1979年2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原則批準了中央紀委一次全會通過的《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等文件。會后,中央紀委根據政治局會議討論的意見又對《準則》作了修改。
1979年3月19日,中共中央將《準則》發至縣、團級征求意見。各地十分重視,在討論中提出1800多條意見。中央紀委先后進行了7次討論和修改。為早日定稿,中央紀委常委會在聽取了起草小組關于送審稿的匯報后,又集中一個多月的時間集體討論,逐字逐句地進行斟酌、修改。
1980年2月29日,黨的十一屆五中全會一致通過《準則》。中央紀委從1980年4月到11月的半年多時間里,先后在北京召開了三次座談會,以更好地貫徹執行《準則》。各地區、各部門以黨章和《準則》為主要內容,普遍進行黨員、干部輪訓工作,開展了一次廣泛的黨內教育。
1980年制定的《準則》,雖然只有十二條,但對于當時恢復和健全黨內民主、維護黨的集中統一、嚴肅黨的紀律、促進黨的團結,實現政治上、思想上、組織上、作風上的撥亂反正,實現全黨工作中心的轉移,發揮了重要歷史作用。
30多年來,形勢任務和黨內情況發生了很大變化,黨的建設既積累了大量新成果新經驗,又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黨的十八大以來嚴肅查處的一系列重大典型腐敗案件,究其根源無不是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不健康。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結合新的時代特點,明確了新形勢下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的方向、目標、原則、任務、舉措,是近年來全面從嚴治黨實踐形成的一系列規定和舉措的系統化。在這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制定和頒布新準則,不是要替代1980年準則,而是要在堅持其主要原則和規定的基礎上,針對新情況新問題作出新規定。本著這一精神,在文件稿起草過程中,我們重申了1980年準則的主要原則和規定。新老準則相互聯系、一脈相承,都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黨內政治生活必須遵循的。”
“黨內政治生活,嚴起來實起來。沒有嚴肅健全的黨內政治生活,一切都是空中樓閣。”北京市昌平區國資委辦公室副主任任聰對此感觸很深。在展柜前,她認真拍照并做了記錄,“每件展品背后都承載著一段真實的記憶。在當時歷史條件下,《準則》對提高黨員干部的思想政治水平具有重大意義。改革開放以來,從1980年通過《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到2016年通過《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黨內政治生活的指導方針、基本內容和主要方法越來越明確。”(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李靈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