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修訂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就是突出了紀律建設的政治性。”“在政治紀律中,《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七個有之’的內容作出了進一步修訂完善,規定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實際言論、行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應當給予紀律處分。”
近日,紅河州紀委、監委機關黨委在各黨支部全體黨員中,組織開展《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集中學習討論活動,進一步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切實加強紀檢監察機關自身建設,做好知識儲備和工作預備。
本次學習討論活動采取黨員自學與黨支部集中學習討論的方式進行。集中學習討論活動以黨支部為單位。從違反政治紀律行為、違反組織紀律行為、違反廉潔紀律行為、違反群眾紀律行為、違反工作紀律行為和違反生活紀律行為6個方面進行學習討論。要求每個支部每次討論時,安排同志對照“六項紀律”進行交流發言。要學深悟透《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增強黨章黨規黨紀意識,堅守底線、不越紅線、不碰“高壓線”,做到敢于擔當、敢于較真、敢于碰硬,確保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落實到位。
按照要求,各黨支部要合理安排,統籌計劃,通過學習討論促使廣大黨員懂法紀、明規矩,知敬畏、存戒懼,筑牢不可觸碰的底線,把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永遠排在首要位置。通過嚴肅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帶動其他紀律嚴起來。同時要認真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加大查處違反《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為的力度,進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文娜 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