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按照“邊巡察邊探索邊完善”的要求,結合巡察工作實踐,不斷健全完善巡察工作機制、制度,提升巡察工作制度化、科學化、規范化水平。
紅河州進一步細化巡察工作規范性文件,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省委《實施辦法》和省委巡視工作規劃,結合實際,制定下發了《中共紅河州委巡察工作規劃(2017—2021年)》,13個縣市也全部制定各自的工作規劃。同時,按照新修改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和《關于市縣黨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見》等精神,制定了《中共紅河州委巡察工作實施細則》?!?/p>
紅河州健全完善工作匯報機制,州、縣(市)兩級黨委定期不定期研究巡察工作,聽取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的巡察工作匯報;健全完善黨委書記專題會議聽取巡察情況匯報機制,州、縣(市)兩級黨委書記在每輪巡察結束后,及時召開專題會議,聽取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匯報發現的重大問題、重要問題線索和意見建議,研究處理意見并提出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巡察定期不定期匯報機制,州、縣(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定期不定期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和專題會議,研究制定工作計劃和安排階段性工作,及時聽取巡察情況匯報,研究解決難點重點問題。
紅河州還積極建立健全巡察機構與相關部門工作協作機制,州縣兩級均建立了巡察機構與紀檢監察機關、組織部門、宣傳部門、政法機關、審計部門的工作協作機制,并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在實踐中鞏固巡察制度成果。對標看齊中央、省委巡視工作,在實踐中積極建立健全、鞏固和運用巡察制度成果,編印了《巡察工作手冊》,統一制作巡察工作流程圖、實施方案、各類通稿模板等30余項材料,規范了巡察準備、動員、了解、報告、反饋、移交、督促整改等各環節的工作。(張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