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大報告對巡察工作提出的要求,瀘水市委高度重視、高位推動,不斷提高政治站位,定期、不定期安排部署巡察工作,以“三突出”強化巡察工作主體責任,不折不扣把黨的領導貫穿巡察全過程。
突出市委主體責任,高位推動巡察監督全覆蓋。市委切實強化巡察工作的組織領導,修訂完善《中共瀘水市第一屆委員會2018-2020年巡察工作規劃》《中共瀘水市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按照省委巡察工作要求,市委書記調整為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定期研究巡察工作,解決突出矛盾和困難,在機構、人員、經費、物資等方面提供保障。同時,市委把開展巡察工作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具體抓手,定期聽取巡察工作情況匯報,決定成果運用,推動解決困難和問題,把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凸顯出來,為巡察工作深入開展提供支持、創造條件、營造氛圍。
突出組織陣地建設,充分發揮臨時黨支部的戰斗堡壘作用。自開展巡察工作以來,各巡察組同步建立巡察組臨時黨支部14個,堅持黨建工作和巡察業務同步開展,支部書記由巡察組組長擔任,實行“一崗雙責”,確保巡察工作與黨建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巡察組每周召開臨時黨支部會議和組務會,總結每周工作,研究部署下步工作,將責任細化到人,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組織支部黨員學習黨章黨規黨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巡察工作業務等,強化黨員意識,提高巡察業務水平,有效解決了巡察期間抽調黨員組織管理薄弱的問題,充分發揮臨時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
突出請示匯報工作,注重發揮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的主導作用。每輪巡察對象、抽調巡察組人員、巡察方式和重點都報請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著眼高位統籌,加強市委統一領導。制定印發了《中共瀘水市委聽取巡察情況匯報制度(試行)》《中共瀘水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等,強化領導小組集體領導責任。同時,按照“起始定期匯報、大事及時匯報”的原則,每輪巡察,巡察組至少向巡察領導小組作2次工作情況匯報,對巡察工作中的重要情況和重大問題及時向領導小組請示報告,避免巡察路線跑題、跑偏,確保巡察工作緊緊圍繞市委中心工作開展,始終堅持把黨的領導貫徹巡察工作全過程。(熊艷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