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巡察工作,充分發揮好政治巡察利劍作用,迪慶州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下發《對八屆州委前四輪被巡察單位反饋意見整改情況開展監督檢查的通知》,成立2個監督檢查工作組,對州委前四輪被巡察單位落實巡察整改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通知》指出,監督檢查要緊扣巡察反饋意見,認真檢查被巡察單位制定整改措施和狠抓整改落實的情況,全面掌握被巡察單位是否認真制定整改措施、是否明確整改時限和整改責任人、是否做到立足當前與長效整改相互結合,巡察反饋意見是否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巡察整改是否取得了實際成效。
《通知》明確,檢查過程中,要注重掌握了解領導責任落實情況,主要領導對巡察工作不重視、對巡察整改推諉扯皮、整改工作敷衍塞責、整改不到位的,要列出清單,及時反饋,責令重新整改。
《通知》強調,要結合做好省委第九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將前四輪被巡察對象是否召開了專題民主生活會、專題民主生活會是否圍繞巡察反饋意見主題進行,對照檢查材料是否符合巡察反饋意見精神等方面開展監督檢查,沒有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的,要責令重新按要求召開,不斷深化巡察整改成效。
《通知》要求,監督檢查要對政治巡察的重點環節進行查缺補漏,缺少相關要素、材料報送不完整、不規范的,要結合落實省委第九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督促進行規范管理、變更調整,進一步維護巡察工作的程序性、規范性、嚴肅性。監督檢查工作組要進一步強化時間意識、效率意識,督促被巡察單位在省委巡視組要求整改的期限內,督促完成整改落實工作。(葉志新 李正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