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0月啟動巡察工作以來,昆明市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關于巡視巡察工作的決策部署,共完成4輪巡察,巡察黨組織33家,發現問題407個,問題線索264件。
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組織、統籌、協調、指導全市巡察工作。組建成立6個巡察組,明確人員編制,專司巡察工作。市委常委會先后4次研究巡察工作,召開15次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督促指導有關重要事項,協調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困難問題。市委書記專題會議聽取每輪巡察情況匯報,對問題處置、意見反饋和整改落實提出明確意見。建立專兼職相結合的巡察干部隊伍,組建了100人的巡察人才庫,抽調縣處級后備干部參加巡察鍛煉,選優配強巡察力量,向市委組織部推薦優秀巡察干部作為提拔人選,增強巡察工作的吸引力。
建立完善制度。制定出臺市委巡察工作實施意見、市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市委巡察五年規劃等制度,確立了十一屆市委任期內實現巡察全覆蓋的目標,明確了11個方面的巡察重點。不斷總結工作經驗,在全省首家以圖表的形式制定了《市委巡察工作流程圖》,明確了巡察領導小組、巡察辦的職責和巡察工作流程。堅持一輪巡察制定一個指導方案,一個巡察組制定一個具體方案,每輪巡察前集中開展一次業務培訓的“三個一”制度。建立了巡察機構與紀檢、組織、政法、信訪、審計等部門的溝通協作配合機制,巡察前就被巡察單位有關問題進行函詢通報,實行紀檢機構負責人介紹情況和印證制度,提前掌握問題線索,在巡察過程中進行印證,督促紀檢機構履職盡責,建立巡察辦與巡察組共同研究巡察報告的協作會商機制。
創新方式方法。注重巡察人員綜合搭配和新老搭配,確保每個巡察組至少有1名黨務、紀檢、財務骨干,一半以上人員參加過巡察工作,開展巡察前集中業務培訓400余人次,先后派出9名巡察干部參與省委巡視工作,抽調14名縣區干部參與市委巡察工作,提高隊伍整體能力。采取進村張貼巡察公告、微博微信和報刊電視發布巡察信息等方式,加大宣傳力度,24小時接受群眾舉報,引導鼓勵群眾支持參與巡察工作。建立《巡察工作必查必看必談清單》,梳理出107項巡察必查必看必談內容,全面挖掘問題線索。在開展常規巡察的同時,區別不同對象不同情況,適時采用專項、延伸、“機動式”“點穴式”和“1托N”等方式開展巡察,切實提高巡察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用好巡察成果。建立巡察組與紀委紀檢監察監督室、紀檢監察審查室、案管室、案審室協作會商制度,對發現的問題線索逐一進行分析,嚴格按照“三類方式”,對應“四種形態”進行分類處置。建立巡察“雙反饋”“雙責任”“雙公開”“雙報告”制度,在壓實被巡察黨組織及其書記工作責任的同時,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通報巡察情況,并邀請他們參加巡察反饋,對外公布意見反饋和整改落實情況。(陳巧武 陳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