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寧縣出臺《鄉鎮巡訪工作暫行辦法》以來,依靠建立巡訪工作機制,明確巡訪具體內容、方式、步聚、結果運用、責任追究等內容,將全面從嚴治黨覆蓋到所有鄉鎮站(所)、村(社區)黨組織、村小組,打通基層監督“最后一公里”。
各鄉(鎮)成立以黨委書記為組長,鄉鎮紀委書記、監察組長為副組長,相關人員為成員的巡訪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巡訪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下設巡訪辦,與鄉鎮紀委(監察組)合署辦公,負責統籌協調本鄉鎮巡訪工作。鄉(鎮)巡訪工作接受縣委巡察辦的業務指導。村級成立以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為成員的巡訪組,業務上接受鄉鎮巡訪辦的指導。
緊緊圍繞公權力運行,對鄉(鎮)、村(社區)、村(居)民小組干部、駐村工作隊員、農村黨員遵守黨章和其它黨內法規、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情況及其它違反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的問題進行巡訪,促進基層干部勤政為民、廉潔奉公,以優良黨風帶動民風社風。
把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涉農資金、扶貧政策、三資管理、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以及涉黑勢力的“保護傘”等方面作為鄉鎮和村級巡訪重點,主動緊盯發生在群眾身邊的違紀違法問題,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辦力度,嚴防發生坑農、害農、傷農事件,切實維護群眾利益。
截至目前,該縣共巡訪417次,收到反映各類問題41件,辦理29件,查處問題10個,通報13人,約談3人。(劉文章 熊桂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