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大理州從健全完善制度機制、創新巡察工作方式方法和抓實巡視巡察整改等工作入手,切實發揮巡察利劍作用,全力提升巡察實效,有力推進重點工作開展。
規范巡察工作開展。出臺州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巡察組工作規則、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規則、巡察工作“雙向三評價”實施辦法等制度,健全巡察工作制度體系。加強巡察隊伍建設,州委巡察機構新選調巡察干部4名。組織開展巡察業務培訓2期,州、縣市專兼職巡察干部參訓480人次。12個縣市黨委落實巡察機構編制116名,目前配備干部92名。
扎實推進政治巡察。制定州委2018年巡察工作計劃和巡察工作要點,探索開展“一托二”和“交叉巡察”,在南澗縣和巍山縣開展“互派式交叉巡察”試點。州委分2輪完成對18個州級單位黨組織的常規巡察,在全州12縣市中,3個縣開展了2輪巡察、8個縣市開展了1輪巡察。州、縣市共巡察黨組織119個,發現并反饋問題966個,移交問題線索99條,立案18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3人,移交司法機關處理1人。
抓實巡視巡察整改。強化省委第八巡視組巡視大理州反饋意見和州委巡察反饋意見的督促整改,省委第八巡視組向大理州委反饋的4個方面11項38個問題全部整改到位。整合州委巡察組、州紀委、監委紀檢監察監督室和派駐機構力量,形成整改督查聯動機制。嚴格執行巡察工作“雙向三評價”實施辦法,建立完善了巡察后評估制度。(段玉華 許洪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