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富縣堅持問題導向,強化巡察整改,注重對巡察成果的運用。實行整改“銷號”制度,建立整改臺賬,列出問題清單和時間表,突出重點,抓好整改落實,全力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
通過提出建議、督促落實,發揮巡察工作推動改革的作用。已完成的5輪巡察,向相關部門提出建議18條,向縣委政府提出建議8條。要求相關部門在規定時間內向縣委巡察辦回復建議落實情況,促進黨組織建設、村級換屆、工程監管、教師管理等方面的改革。
通過發現問題、抓實整改,發揮巡察工作促進發展的作用。已完成的5輪巡察,發現問題509個,向被巡察單位提出整改意見132條,將44家被巡察單位的整改情況集中在“云南北大門”網站進行公開,接受監督。對整改問題較為復雜的,派出專項檢查組督促整改。通過巡察進一步促進被巡察單位在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等方面的發展,促進被巡察單位內務管理、資料臺賬、作風建設等方面的改善,促進被巡察單位工作推進、制度健全、管理完善。
通過移交線索、嚴肅處理,發揮巡察工作形成震懾的作用。牢固樹立有重大問題應當發現而沒有發現是失職、發現問題沒有如實報告是瀆職的理念。巡察移交問題線索7件,通過有關問題線索的查辦,在全縣干部群眾中引起強烈反響,進一步強化不敢腐的震懾,扎牢不能腐的籠子,增強不想腐的自覺,讓黨員干部習慣在受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生活。
通過納入考核、占據分值,體現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將巡察工作的貫徹落實、整改情況等納入年度綜合考核,并占據一定分值,使巡察工作逐步成為推動各項事業發展的有效“利劍”,為推動水富“港、園、城”發展注入堅強動力。(雷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