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領會黨的十九大精神不系統、不深入,學習流于形式;對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存在被動應付狀態;對黨建重視程度不夠,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不夠;執行黨委決策不規范,存在以政代黨、以黨代政現象;執行財經紀律不嚴格,財務管理不規范……”近日,鹽津縣委5個巡察組分別向15個被巡察黨組織反饋巡察意見,揭示問題不修飾,反饋會“辣味”十足。
根據縣委安排部署,鹽津縣3月底啟動了十三屆縣委第四輪巡察,共派出5個巡察組,對15個縣直單位開展了巡察工作。通過廣泛開展個別談話,認真受理群眾來信來訪,調閱有關文件資料,深入了解情況,發現問題、形成震懾,順利完成了巡察任務,并形成了巡察反饋意見。
“對發現的問題,被巡察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強化管黨治黨政治責任,主動認領問題,拿出強有力的措施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巡察辦負責人表示,對巡察中發現的涉嫌違紀問題,將按程序移交相關部門。第四輪巡察,5個巡察組共發現問題218個,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線索1件,向被巡察單位提出意見建議82條。
被巡察單位主要負責人表示,巡察組實事求是、全面客觀的反饋了巡察情況,指出了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了富有針對性的意見建議。對縣委巡察組反饋的問題,將逐條認真分析研究,逐條制定整改措施,逐條明確責任主體,確保整改工作落實到位。同時,將深入查找問題原因,完善管理制度,健全長效機制,切實把整改工作和做好當前工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嚴肅黨內政治生活、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結合起來,實現整改目標,努力推進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沈富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