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出臺《意見》抓實巡察“后半篇文章”

發布時間:2018-10-23 07:46:03   來源:玉溪市紀委

近日,玉溪市制定出臺《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實施意見(試行)》,從六個方面對整改民主生活會作出規定。整改民主生活會,是針對巡察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領導班子存在問題、加強黨內監督、提高領導干部思想水平和黨性修養的有效途徑,是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的一項重要措施。

《意見》明確,召開整改民主生活會前,被巡察黨組織應制定會議方案,明確召開時間、會議主題、主要議程、出席和列席人員、程序步驟、工作要求等,于會議召開前5日向同級紀委、組織部門報告。與黨委民主生活會相比,減少了征求意見環節,按認真開展學習研討、深入開展談心談話、撰寫班子對照檢查材料和個人發言提綱、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四個環節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為不合格、基本合格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民主生活會,可與整改民主生活會一并召開。

《意見》要求,紀委和組織部門要切實擔負起巡察整改的指導和監督職責。黨委(黨組)要切實履行好整改主體責任,抓好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實。對巡察發現的突出問題和會上檢查出來的主要問題,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責任到人,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對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要在一定范圍內公示公開。

“巡察效果好不好,關鍵在整改,如果整改落實不到位,發現的問題得不到解決,巡察效果就會打折扣,成為‘爛尾’工程。《意見》的出臺,在對整改民主生活會進行有效規范的同時,進一步壓實了被巡察黨組織、黨組織主要負責人的整改責任,進一步明確了紀委監委、組織部門、巡察機構的監督責任,為推動巡察問題整改,強化成果運用,切實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奠定了堅實基礎。”玉溪市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表示。(林子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