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答好“必答題” 做實巡察“后半篇文章”

發布時間:2018-10-25 07:46:16   來源:玉溪市紀委

“形成整改方案49個、提出整改措施1475條,巡察反饋的637個問題已整改完畢626個,占98.27%;完善規章制度472項,收繳或清退資金276.58萬元、規范或調整資金管理299.47萬元;追責82名干部職工……”至此,新平縣前6輪常規巡察和前3項專項巡察劃上圓滿句號。

據了解,為切實抓好巡察整改工作,避免“一巡了之”,新平縣強化結果運用,認真對待巡察反饋意見,堅持將每條反饋意見都當作“必答題”,堅持一條意見一條意見研究、一個問題一個問題解決。

在抓實巡察“后半篇文章”中,新平縣從問題反饋、問題整改、線索處置三方面下功夫,制定路線圖和時間表,倒排工期,劍指問題,倒逼整改。

集中駐點巡察結束后,認真撰寫巡察報告,及時向縣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會、縣委書記專題會、縣委常委會匯報,報告審定后,向被巡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領導班子反饋意見,堅持問題反饋不遮不掩。截至目前,該縣已完成7輪常規巡察、4項專項巡察,共巡察部門和單位89個,反饋問題637個,領導干部問題線索118條,提出巡察建議604條。

針對反饋問題,被巡察單位照單全收,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任務清單,逐項整改。并明確整改時限和整改責任,提出整改措施,逐項銷號,消化存量,遏制增量。

對巡察發現的問題線索,移交相關單位進一步調查核實。對一般苗頭性、傾向性問題,認識深刻、及時整改到位的,啟用談話提醒機制,進行提醒談話或警示約談;對需進行問責處理的,啟用問責程序;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精神、反“四風”等問題實行“一案雙查”。

巡察結束后,為壓實被巡察單位巡察整改主體責任,采取“四評一”方式開展專項檢查,對被巡察單位反饋問題、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問效、質量評估,力促被巡察單位反饋問題真整改、全落實、全到位,對整改不力的責成其進行重新“回爐”整改,視具體情況對其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問責等責任追究。(雷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