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工作開展以來,曲靖市堅持把巡察工作作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舉措,堅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充分發揮巡察“顯微鏡”和“探照燈”作用,確保巡察工作取得實效。
研究制定市委巡察工作規則、巡察工作實施細則、巡察工作規劃(2017-2021年)、巡察工作人才庫管理暫行辦法、巡察工作問題線索管理、移交、督辦辦法、巡察整改承諾制等10余項制度規定,從組織領導、巡察范圍和對象、巡察內容和形式、巡察程序和方法、巡察反饋移交、巡察整改落實、巡察干部教育管理等方面對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提升巡察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水平,使工作有據可依。
始終把抓好巡察干部隊伍建設作為基礎性工作,在人才選配、教育培訓上下功夫,健全充實巡察人才庫,明確巡察干部準入標準和條件,從紀檢監察、組織人事、財政審計、信訪等部門,把信念過硬、政治過硬、責任過硬、能力過硬、作風過硬的干部選配到巡察隊伍中。截至目前,市級巡察人才庫已儲備171人,9個縣(市、區)巡察人才庫已儲備727人。同時,注重提高巡察隊伍履職能力,采取集中培訓、專題輔導、以干代訓等形式,增強巡察干部分析研判、發現問題能力,今年來,共組織巡察業務培訓3次,培訓市縣巡察干部168人次。
實踐中,探索有效的巡察方式方法,重點聚焦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以及選人用人等問題,在開展“一拖二”方式推進常規政治巡察的基礎上,創新實踐“提級巡察、交叉巡察、點穴巡察、專項巡察”四合一方式,打好巡察監督“組合拳”。綜合運用個別談話、聽取匯報、實地查訪、查閱資料、問卷調查、受理信訪舉報等方式,看被巡察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得夠不夠、領導班子凝聚力強不強,是不是堅定地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不能在管黨治黨上體現“嚴”的要求,著力從政治上查找、發現、解決問題。
根據巡察發現問題,認真甄別、清晰歸類、準確定性,為被巡察單位政治生態“畫像”,準確把握被巡察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現狀,有的放矢地提出意見建議。在反饋意見時,督促“一把手”作出整改承諾,簽訂整改承諾書;整改期間,對被巡察單位整改情況進行督查督辦,督促被巡察單位黨組織抓好整改落實;整改工作完成后,嚴格審核,逐條銷號,并將整改情況在黨內通報、向社會公開。(鄧麗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