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省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巡視工作方針和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堅持巡視巡察一體謀劃、一體部署、一體推進,形成了省市縣三級巡視巡察一體化工作格局。
為健全巡視巡察工作體系,省委召開全省巡視巡察工作會議,研究制定《省委巡視工作規劃(2017—2021年)》,對十屆省委巡視工作進行全面部署,同時,遵循新修改的《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修訂完善省委《貫徹〈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實施辦法》和省委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省委巡視組、省委巡視辦“三個工作規則”等制度規定,巡視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水平不斷提高。
按照“以巡視帶動巡察、以巡察深化巡視,巡視巡察同向發力、同頻共振”的思路,省委出臺《州(市)、縣(市、區)黨委巡察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為政治巡察提供遵循。2017年,全省16個州(市)、129個縣(市、區)已全部成立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和巡察辦,組建了875個巡察組,全面開展巡察工作,一些省直單位還探索開展了系統內巡察,取得較好成效。巡視期間,巡視辦聯合巡視組對被巡視州(市)黨委巡察情況進行專項檢查,發現并推動解決政治巡察存在問題。
堅持問題導向是巡視巡察工作的生命線,省委認真對接、延伸、做實中央巡視“回頭看”反饋意見的整改工作,將肅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落實、脫貧攻堅等情況作為省委巡視的重要內容,著力發現并推動解決相關領域存在問題;緊盯關鍵崗位人員和要害部門,開展機動巡視,實現快速、高效、精準突破重點問題。2017年,省委三輪巡視74個黨組織,前兩輪巡視發現“三大問題”564個,領導干部問題線索407件;巡視移交問題線索立案查處省管干部18名;形成各類專報55個,向省委、省政府提出意見建議27條。
瞄準巡視整改后半篇文章,省委堅持強化巡視成果綜合運用,健全問題線索辦理情況定期跟蹤、匯報、督辦、問責機制,健全完善巡視組對巡視反饋問題整改情況評價、干部群眾滿意度評價和被巡視單位對巡視組評價“雙向三評價”機制。中央第十一巡視組向省委反饋巡視“回頭看”情況后,結合中央巡視整改,針對2017年省委第一輪巡視發現的突出問題,全省同步開展公共資源交易專項治理,行業協會清理,部門辦企業問題清理整治,退離休干部聘用、兼職問題專項整治,強化派駐紀檢組、部門紀檢機構的監督作用等5個方面專項整治,進一步強化了巡視成果綜合運用,形成更加強有力的震懾。(云南省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