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41起,處理53人,給予黨政紀處分38人。

其中,查處違規發放津補貼或福利問題17起,占41.47%,給予黨政紀處分15人;查處大辦婚喪喜慶問題4起,占9.76%,給予黨政紀處分4人;查處違規收送禮品禮金問題11起,占26.82%,給予黨政紀處分13人;查處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問題4起,占9.76%,給予黨政紀處分2人;查處違規公款國內旅游1起,占2.44%,給予黨政紀處分1人;查處違規公款吃喝1起,占2.44%,給予黨政紀處分1人;查處其他問題3起,占7.32%,給予黨政紀處分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