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重大戰略舉措。云南省自去年11月24日召開動員部署會后,全面推開省、市、縣三級監察委員會改革試點工作。今年2月3日,云南省監察委員會組建掛牌。2月13日,全省16個州市、129個縣(市、區)全部完成監察委員會組建掛牌,進入實質運轉階段。
組建省市縣三級監察委員會
在云南省委的示范帶動下,全省各級黨委、紀委和有關單位奮力推進監察體制改革工作。
去年12月31日至今年2月11日,州市監察委員會先后產生。1月30日,在云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上,陸俊華當選云南省監察委員會主任。2月3日上午,云南省人大常委會任命了云南省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當天云南省監察委員會完成掛牌。2月13日,隨著楚雄彝族自治州永仁縣監察委員會組建掛牌,全省縣級監察委員會全部產生。至此,云南省、市、縣三級監察委員會全面組建。
新組建的監察委員會如何開展工作?云南省監察委員會相關負責人介紹,監察委員會既不是行政機關也不是司法機關,而是政治機關,是履行監察職能的專責機關,代表黨和國家行使監督權。據悉,監察委員會監督的范圍包括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等。
根據《關于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規定,監察委員會按照管理權限,對本地區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依法實施監察,可以采取談話、訊問、詢問、查詢、凍結、調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驗檢查、鑒定、留置等措施。
有效融合優化機構職能
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啟動以來,云南省各級黨委和相關部門按照既定的“施工圖”和“時間表”“路線圖”,有效融合,優化機構職能配置。
抓劃轉,實現監察工作“有隊伍”。改革試點工作中,部分州市、縣(市、區)完成了選調劃轉工作,共轉隸、選調到位1672人。
建機構,促進檢查工作“平臺好”。在編制、職數、機構“三個不增加”的前提下,執紀監督審查部門得到進一步加強。云南省紀委省監察委設立9個紀檢監察監督室、8個紀檢監察審查室。改革后執紀監督審查調查部門從原來的12個增至21個,占內設機構總數的77.78%。州市紀委監察委機構、編制、職數總量不變的前提下,對執紀監督和審查調查部門實行分設,16個州市紀委監察委共設內設機構303個,執紀監督審查調查部門增至221個,占內設機構總數的72.94%??h(市、區)紀委監察委的執紀監督和審查調查沒有實行分設。129個縣(市、區)紀委監察委共設內設機構1727個,執紀監督審查調查部門增至1208個,占內設機構總數的69.95%。并完成了職能劃分。
探索監督權有效行使
為形成監督權有效運行機制,云南進行了不懈探索。
參照全國試點省市做法,結合云南實際,制定了《監督執紀監察工作試行辦法》等“四項制度”,理順了問題線索排查把關機制,明確了問題線索排查處理程序。通過執紀監督和審查調查部門分設、細化相關部門在線索處置、談話函詢、初步核實立案審查、案件審理、處置執行各環節中的職能職責,進行流程再造,形成了執紀監督、審查調查和信訪、案件審理和案件監督管理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的工作機制。
協調省委政法委牽頭,組織制定了《省委政法委支持配合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辦法(試行)》《司法行政機關支持配合監察委員會查辦案件工作辦法(試行)》等“2+8”系列制度,從制度機制層面較好解決了“法法”銜接問題。全省各級監察委員會成立后,擴大了監察范圍,整合了監察力量,實現了對全省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據初步統計,全省原有監察對象35萬人,改革后監察對象增至157萬人,是原來的4.5倍。
為防止過渡期出現工作“空檔”,省紀委提前做好預防,加強對策研究,明確有關線索移交事項的銜接工作。省紀委起草了《關于加強監察體制改革轉隸期間案件辦理及線索管理的意見》,明確按照“老事老辦法、新事新辦法”的原則,做好改革過渡期間案件辦理和線索管理工作。
省紀委會同省檢察院反貪污、反瀆職部門對未結案件和問題線索的總體情況進行摸底,逐一梳理問題線索具體信息,逐件登記造冊,列出詳細清單,對達到歸檔條件的已處理267件線索,由檢察院做好歸檔工作,并將檔案臺賬電子目錄送省紀委案件監督管理室備查。
為確保轉隸問題線索移交后處置不“打烊”,全省各級紀委監察委案件監督管理部門迅速將問題線索分流到新組建的執紀監督部門和審查調查部門,第一時間明確責任部門,各執紀監督室、審查調查室立即進入工作狀態,對收到的問題線索進行分析研判,提出處置建議,由紀委書記專題會集體排查、處置,有效防止個人辦案、突擊辦案、處置不當等情況發生,實現轉隸移交問題線索規范高效處置。結合原紀委在辦和新收問題線索,各級紀委監察委對問題線索進行了全面清理排查,同時“全覆蓋”試用12項調查措施,截至目前,州市、縣(市、區)兩級共排查2381件,使用留置措施6件,使用談話、質詢、調取等其他調查措施609件。
云南廣大監察干部積極適應新環境、奮力新作為。3月1日,云南省紀委監察委發布消息:云南省玉溪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黨組書記張玲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其時,云南省省級已使用3例留置措施,其中前兩例為“兩規”轉留置。另外,省紀委監察委對省檢察院移交正在辦理的問題線索,已立案追逃的9件轉新組建的追贓追逃部門繼續辦理,已初查的9件轉相應執紀審查室辦理,尚未處置的線索按照相關監督執紀監察工作規定,轉有關執紀監督部門排查處置。(楊富東 何詠坤 胡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