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造一支作風過硬的駐村幫扶工作隊,讓駐村扶貧工作隊員派得出、穩得住、干得好。近日,德宏州委出臺《駐村扶貧工作隊員管理“十必須十不準”工作紀律》,進一步加強駐村扶貧工作隊員管理,發揮好駐村幫扶作用,助力決勝脫貧攻堅。
規定從擇優選派、隊員調整、考勤制度、待遇保障、責任追究等方面嚴明駐村幫扶工作隊員管理“十必須十不準”工作紀律,即:必須擇優選派、不準降低標準,新選派隊員不得超過55周歲,不能為工勤人員、臨時借調人員等,優先選派優秀年輕后備干部或新提拔干部;必須保持穩定、不準隨意輪換,確因工作不勝任、生病住院、調離辭職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調整的,嚴格按照管理權限逐級上報;必須嚴格考勤、不準自由散漫,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每個鄉鎮每月排名出勤率末3位隊員名單,逐級報備,對考勤達不到正常工作日的,通報、約談、問責駐村扶貧工作隊員和派出單位分管領導;必須及時兌付、不準變相克扣,從今年4月起,按照每月實際駐村天數,各派出單位必須解決駐村扶貧工作隊員每人每天50元的食宿補貼;必須真管真嚴、不準弄虛作假,發現問題、嚴肅查處,對工作中出現弄虛作假行為的,從嚴從重處理。
同時,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對不嚴格執行管理規定,違反“十必須十不準”工作紀律的堅決嚴肅查處、點名通報,造成不良影響的問責處理或組織調整。(李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