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平常疏于對下屬的管理,下屬違紀是我從嚴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缺失、熱衷于當老好人的一個表現”。近日,市直某單位黨組書記被市紀委、監委領導約談后談了自己的認識,這是市紀委、監委用好用活第一種形態,開展提醒約談工作的一個縮影。
今年以來,麗江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將第一種形態貫穿于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中,始終高懸監督利劍,將黨內監督與群眾監督結合起來,善于在信訪舉報、巡視巡察、監督檢查、派駐監督和初核工作中發現問題,堅持抓早抓小,把對干部的“關愛”體現在常態化咬耳扯袖、紅臉出汗中。
辨證施治,確定“談什么”。把實踐運用第一種形態作為壓實“兩個責任”、考驗黨性、檢驗干部忠誠守信的過程。運用提醒談話、約談、談話誡勉和談話函詢等方式,對黨員干部存在的性質不嚴重,違紀情節輕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以及內容籠統、不具體,不具可查性的問題線索,區別不同情形綜合運用責任傳導、教育提醒、整改誡勉、鼓勵鞭策等形式進行教育監督。談話函詢做到“應詢盡詢”不遺漏,對被函詢人書面情況說明中沒有回應的問題,或者避重就輕、含混不清、存在疑點的問題,緊盯不放、做到不說清楚問題不放過,并要求當事人就被談話函詢的問題作出承諾。同時,要求談話、函詢對象將接受談話、函詢的情況在單位年度民主生活會上進行報告,防止“好同志”滑向“階下囚”。
嚴格程序,規范“如何談”。認真落實《麗江市實踐運用“四種形態”第一種形態工作辦法》,談話前對反映問題或者線索進行認真研判,制定談話方案和談話提綱,對癥下藥,確保談到點上,針對要害。談話中,談話人直指存在問題,既對談話對象的缺點和錯誤嚴肅批評,又鼓勵其擔當作為,保護其干事創業積極性。建立一人一檔,全程留痕談話機制,實行一人一套談話方案、一份談話提綱、一份問題清單、一份談話記錄、一份簽字背書承諾。
健全機制,確保“談出成效”。對談話提醒后依然我行我素,拒不整改糾正的,紀檢監察機關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或提出組織處理建議。同時把各級黨委履行主體責任,主動實踐第一種形態的工作內容,納入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內容。
1至4月,麗江市各級紀委監委運用“四種形態”處置264人次。其中,談話函詢8人,運用第一種形態處置169人次,占64.01%;運用第二種形態處置88人次,占33.33%,運用第三種形態處置3人次,占1.14%;運用第四種形態處置4人次,占1.52%。(秦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