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臨滄市紀委、監委28個派駐(出)機構按照市紀委、監委的總體要求,以工作清單的形式明責、履職、盡責,從4個方面抓好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共同落實。
明確“三重一大”必參加,嚴把決策程序“監督關”。要求進駐單位在召開“三重一大”事項時提前告知紀檢監察組,紀檢監察組派員參加或列席會議,切實加強對駐在單位和綜合監督單位重大項目、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大額資金使用決策制度的監督,規范綜合監督單位決策行為。
明確干部提拔評優必審核,嚴把“廉政關”。找準定位,將監督關口前移,明確在干部選拔任用過程中,從動議、民主推薦、考察到上黨組會研究等各環節,派駐紀檢監察組均派人監督。同時,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注重掌握干部廉潔自律情況,對擬提拔、評先評優干部如實出具黨風廉政意見復函,把好“廉政審查關”。
明確婚喪宴請必報告,嚴把“報備關”。嚴格按照《關于規范領導干部操辦婚喪等宴請事宜的暫行規定》,堅持“一事一報”原則,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明確部門單位科級及以下干部職工嚴格執行婚慶喪宴請事前事后如實報告審批備案制度,對宴請事由、時間、地點、規模、標準和廉政承諾等進行報告備案,并由紀檢監察組進行提醒談話,真正把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到實處,切實規范部門干部職工辦理婚喪嫁娶等事宜行為。
明確履行黨風廉政主體責任必報告,嚴把“落實關”。結合實際,嚴格建立黨風廉政主體責任及時報告定期督查制度 ,明確規范部門黨組定期報送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開展情況,定期開展督查,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醒,督促整改,狠抓落實,切實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當作部門黨組的分內之事、應盡之責,真正把擔子擔起來、把職責履行好。(李紹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