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澄江縣紀委、監委切實發揮職能作用,不斷加大生態環保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力度,用嚴明的紀律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為人民群眾守護綠水青山、留住藍天白云,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堅強的紀律和作風保障。
建立追責機制,明確問責情形。為提高各級領導干部環保責任意識,制定下發《澄江縣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辦法(試行)》,實行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針對決策、執行、監管中的責任,明確細化各級領導干部26種責任追究情形和7種責任追究形式,并建立生態環境領域問責線索移送機制,有關部門在履職過程中,對發現的生態環境保護職能部門和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存在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監管執法不到位等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紀檢監察機關,嚴肅追責問責。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受到責任追究的黨政領導干部,取消當年年度考核評優和評選各類先進的資格,受到調離崗位處理的,至少一年內不得提拔;單獨受到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和免職處理的,至少一年內不得安排職務,至少兩年內不得擔任高于原任職務層次的職務;受到降職處理的,至少兩年內不得提升職務。
用好問責“利器”,嚴肅責任追究。建立環保領域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快查快處制度,對上級轉辦督辦、領導批示、媒體曝光的問題線索,由縣紀委進行快查快處。2016年以來,以整改落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為契機,針對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的19個問題,對環保領域問題線索進行大起底、大排查,盯住責任不落實的人和事,實行責任倒查,嚴肅責任追究,對環境保護工作履職不到位、監管執法不到位的26名干部、2家單位給予問責處理,對2名部門主要領導給予黨紀處分,并在全縣范圍內進行通報,釋放出紀檢監察機關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提供堅強紀律保障的強烈信號。
強化監督檢查,壓實環保責任。堅持“監督再監督”“檢查再檢查”的職責定位,強化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抽調人員組成專項督查組,采取專項督查、明察暗訪、隨機抽查等方式,對落實中央、省、市生態環保各項重大決策部署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嚴肅查處環保責任不落實、工作敷衍應付、監管執法不到位等問題。今年以來,圍繞“百日攻堅雷霆行動”、土地休耕輪作等生態建設工作,開展督查17次,檢查發現問題15個,發出督查通報5期,約談領導干部4人,問責領導干部2人。對查處的環保領域典型案例,堅持做到點名通報、公開曝光,強化警示教育,倒逼責任落實,以實際行動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黃玲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