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委統一部署,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1月31日,省委第五巡視組對文山州進行了巡視。2018年4月19日,省委巡視組向文山州委反饋巡視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有關規定,現將巡視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黨的領導方面
(一)關于“貫徹落實新發展理念有差距”的整改情況。將生態文明建設納入年度州委全會報告重要內容進行全面安排部署,列入州委常委會會議議題計劃,每年專題聽取、研究生態文明建設不少于2次。州委九屆四次全會對“持續建設綠色文山、潔凈文山、美麗文山”進行了全面部署。2018年5月24日、6月6日,九屆州委常委會第50、51次會議,專題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重要戰略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重要講話精神,研究部署了全州貫徹意見;聽取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情況匯報,研究部署下步整改工作。將新發展理念納入理論學習中心組和黨校、行政學院培訓內容;州委2018年理論學習中心組第三次集中學習,深入學習研討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和在深入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州委書記童志云作了《在服務和融入國家戰略中實現高質量跨越發展》的重要講話,對堅定不移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出七個方面的重點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共組織開展專題學習321次;舉辦生態文明建設培訓班17期,7714名干部參加培訓。
制定出臺《文山州生態環境保護“十項行動”總體方案》,著力解決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突出問題,切實提升城鄉人居環境;整改自然保護區內違法違規建設項目574個,劃定州級禁伐區22個,關停工礦56處,關閉規模養殖場17戶。先后印發《文山州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實施辦法》《文山州綠色發展指標體系》《文山州生態文明建設考核目標體系》,進一步規范全州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工作。在州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中,將生態文明建設指標權重提高到10%,對履行環境保護不力的,班子和主要領導不得評為優秀。印發《關于認真貫徹執行〈云南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進一步強化黨政領導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
認真辦理中央環保督察組“回頭看”交辦轉辦問題,共接收轉辦環境問題舉報件29批76件,現已辦結76件,追責問責46人;認真調查核實省委、省政府環境保護督察組移交的5個問題線索,擬對16名黨員干部進行問責;對未在規定時限內劃定禁養區、限養區10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制定印發《關于州縣(市)兩級政府向同級人大報告環境保護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從2018年開始,實行州縣(市)政府每年定期向本級人大常委會報告上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重大環境事件及時報告。印發《文山州歷史遺留砷渣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加強現場督查指導,實行處置工作周報制度,及時掌握處置情況;文山市8個遺留砷渣堆存點,已完成2個堆存點的場地平整;馬關縣已累計挖掘運輸遺留砷渣4220余噸。
成立文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巡視問題整改專項工作組,制定下發《關于省委第五巡視組對文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確整改時限和責任部門;組織拆除涉及礦山企業的10處21個點;私挖濫采廢棄礦點6處8個點、選礦廠1處2個點正在開展恢復設計,待獲批后組織生態恢復。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監管管理的通知》,嚴格執行礦產資源規劃,嚴把礦業權審批源頭關,強化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監管,積極開展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推進全州生態環境質量持續好轉。印發《文山州違法設置入河排污口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文山州涉水違規旅游開發項目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明確目標任務、整治步驟、完成時間節點和保障措施;編制《文山州河湖庫渠分級目錄》,明確全州河長制實施范圍,分級設置各級河長,實現河湖庫渠全覆蓋。制定河長巡河、督察、河長會議、信息報送、信息共享、考核問責和激勵、建設驗收等7項制度,全力推進河(湖)長制各項工作制度落實;將盤龍河文山城區段劃分到文山市60家單位實行分段負責,定期不定期對各責任河段進行清理、巡查、管護。2018年以來,累計清理河道106.9公里,涉及水域面積256.5萬平方米,清理河岸垃圾、河道雜草及水面漂浮物48噸;加強涉河(湖)旅游開發項目的監管力度,確保規劃建設項目依法依規有序推進。印發《文山州工業園區污水集中治理工作方案》,對全州工業園區開展了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情況專項檢查,督促盡快建設完善工業污水和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現已建成4個片區按工業集聚區規劃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并安裝在線監測裝置,其余園區正按規劃環評批復和環保“三同時”要求建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和安裝并網監測裝置;在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未建成前,繼續加強園區現有企業自建污水處理設施監管,確保生產廢水循環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達標排放。
(二)關于“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不夠到位”的整改情況。制定出臺《關于進一步提高州委常委會議事決策質量的意見》,從科學確定議題、調查研究、征求意見、會前材料分送、會議審議、辦理反饋等環節規范議事決策程序,確保州委常委會班子成員在會前有足夠時間審閱議題內容,對問題進行研究分析,提出科學的審議意見,對議題從始至終參與研究決策,切實做到“四個提前”“兩個倡導”(提前把握政策、提前了解情況、提前熟悉材料、提前深入思考,倡導平等討論、倡導講真話說實話),不斷增強州委常委會議事水平和決策能力。
(三)關于“對脫貧攻堅工作的領導不夠有力”的整改情況。2018年以來,分別召開7次州委常委會會議、5次州政府常務會,對脫貧攻堅工作進行專題研究,切實把脫貧攻堅作為“十三五”期間頭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來抓。認真落實《文山州脫貧攻堅規劃(2016—2020年)》《滇黔桂石漠化片區文山州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實施規劃(2016—2020年)》《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關于弘揚“西疇精神”聚力脫貧攻堅的決定》,壓實“四級書記”抓脫貧攻堅的政治責任,強化州、縣(市)、鄉(鎮)、村各級組織和黨員干部的主體責任、掛包責任,凝聚力量、合力攻堅。圍繞貧困縣摘帽5項指標、貧困村出列10項指標、貧困人口脫貧6項指標,對2018年計劃摘帽的硯山縣和西疇縣出列的295個貧困村、16.2萬脫貧人口進行查缺補漏。目前,已建立查缺補漏責任清單,明確補齊缺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限期2018年10月31日前全面完成補齊項目建設任務,確保全面達到脫貧指標。
建立州脫貧攻堅指揮部扶貧工作分析會議制度,對脫貧攻堅重點和難點問題,每月定期分析、統一調度,研究提出辦法措施,推動脫貧攻堅各項任務落實。將麻栗坡、馬關、丘北、廣南、富寧5個縣的脫貧攻堅工作,納入2018年度專項巡察范圍,同時選取14個鄉(鎮)開展脫貧攻堅機動巡察和提級巡察。截至目前,已對馬關縣、廣南縣開展了專項巡察,對4個鄉(鎮)開展了機動巡察;對硯山、西疇2縣4個鄉(鎮)開展提級巡察。對脫貧攻堅履職不到位的2縣黨政主要領導和州級行業扶貧部門責任人進行了集體約談。對扶貧工作存在問題的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給予黨政紀處分29人,問責處理79人,提醒談話172人,誡勉談話38人。
聚力以三七為代表的藥業、以水電鋁材一體化為代表的礦電產業、全域旅游業等綠色扶貧產業,成立全州旅游、三七、水電鋁材產業發展3個領導機構,研究制定《關于加快推進文山三七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關于加強旅游業發展的指導意見》,正在籌備召開全州三七產業、旅游業發展大會,高位推進重點產業發展。云南文山鋁業有限公司50萬噸、云南神火鋁業有限公司90萬噸綠色低碳水電鋁材一體化項目正在穩步推進。圍繞三七、烤煙、辣椒、甘蔗、木本油料、畜牧等特色產業和水果、茶葉等優勢產業,全力構建“一村一品、多村一品、一鄉一業、一縣一特”的特色產業發展體系,扶持建設一批貧困人口參與度高的特色產業基地,一批對貧困戶脫貧帶動能力強的特色產品加工、服務基地。預計今年全州建檔立卡戶、貧困戶發展特色優勢產業16.39萬畝、飼養畜禽出欄75.32萬頭(羽)、稻田養殖0.5萬畝以上,實現農業產業脫貧人口8.7萬人。
制定出臺《文山州整合資源促進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工作實施方案》,整合各職能部門培訓項目,加強創業就業技能培訓。現已組織各類培訓12.7萬人次,新增轉移就業26.1萬人,其中:建檔立卡貧困戶勞動力4.28萬人。2018年4月23日,召開全州弘揚“西疇精神”聚力脫貧攻堅現場會,動員全州人民大力弘揚“等不是辦法,干才有希望”的“西疇精神”,齊心協力打贏打好脫貧攻堅戰。組織開展“自強、誠信、感恩”主題實踐活動,貧困群眾的主體意識、責任意識、感恩意識明顯提升。研究制定《文山州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意見》,將鄉風文明建設作為重要內容,引導群眾移風易俗,形成村民自管、自治新格局。嚴格落實中央、省、州涉農資金整合方案,制定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統籌整合財政涉農資金工作的通知》,明確資金精準使用和監督管理;各縣(市)按照“一年一編”原則,圍繞脫貧攻堅規劃、目標任務、脫貧需求,修改完善財政涉農資金實施方案,現已整合到位財政涉農資金24.26億元。
(四)關于“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有差距”的整改情況。認真梳理黨的十八大以來州委常委會集中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意識形態工作的重要文件、講話情況,對未組織傳達學習的已列入2018年6月20日至22日州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進行了深入學習,從思想上增強意識形態工作重要性認識;將意識形態工作列入州委常委會會議議題計劃和州委主要領導專題調研計劃;建立州委常委分片聯系意識形態工作制度,將意識形態工作納入州管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內容,推動州委班子成員帶頭擔起意識形態工作“一把手”領導責任、分管領導直接責任、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責任。研究制定《中共文山州委關于加強意識形態工作的意見》,印發《文山州2018年宣傳思想文化工作要點》《2018年度全州意識形態工作考評指標》,指導全州各級黨委(黨組)抓好意識形態工作。將意識形態工作列入年度巡察、督查重點內容,納入全州綜合考評重點指標,推動形成齊抓共管意識形態工作格局。
在州委宣傳部組建了網絡安全與信息化工作臨時機構,明確州委宣傳部1名副部長主抓網信工作,并選派專職人員抓好具體工作,做到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制定州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職責及相關工作制度,對全州重點網站負責人及州、縣(市)網信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建立網宣員隊伍,保證工作制度化、常態化運轉。健全完善新聞單位內部管理制度及新聞采、編、播工作流程,嚴格執行“三審”制度;按照管人、管事、管導向相統一的要求,印發了《文山州關于壓實黨管媒體責任的實施辦法》等制度,全面加強黨對新聞輿論的監管。修改完善《文山州政府網站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對網站信息發布流程及保密審查實行分級管理;抓好《文山州政府網站常態化監測機制》的貫徹落實,采取人工和技術手段,加強對各級政府網站的日常監測,確保問題發現及時整改;聘請第三方對全州政府網站進行監測,建立常態化監管機制,加強協調聯動,做好安全防護。
對州政府網站關于張田欣的有關講話、活動文章、圖片及新聞共計225條進行清理查刪,同時對州內所有政府網站涉及張田欣等違紀違法人員講話、活動文章、圖片及新聞進行全面徹底清理查刪。制定下發《關于全面清查張田欣等違紀違法相關人員信息的通知》《關于開展出版物市場專項檢查的通知》,以轄區內圖書館、書店、農家書屋等出版物市場和星級賓館、景區民宿、特色客棧等公共場所為檢查重點,全面清理銷毀轄區內涉及白恩培、仇和、張田欣等違紀違法相關人員的文章書籍、圖片書刊和影像資料,查刪銷毀張田欣等違紀違法相關人員信息圖書、講話稿、文章、圖片、宣傳版面、新聞稿件資料1929份。制定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通知》,要求全州各級黨組織開展警示教育,推進紀律教育常態化,以案為鑒,從思想認識上肅清白恩培、仇和等人余毒,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識別判斷并自覺抵制反對“圈子文化”,自覺凈化政治生態。制定下發《關于開展“違規播出掛角廣告”清理工作的通知》,組織人員對播出的廣告進行全面審查清理,堅決清除違規廣告和掛角廣告。在全州廣播電視系統組織開展《廣告法》《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廣播電視廣告播出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學習,全州廣播電視系統干部職工法治意識和依法管理能力明顯提升。嚴格落實節目(廣告)審查和重播重審制度,抓好廣告引進、制作、播出審查審核工作,依法依規發布廣告,不定期全程監聽監看,強化廣告播出監管。
二、黨的建設方面
(一)關于“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壓得不實”的整改情況。已將《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若干規定》和云南省實施辦法納入州委理論學習中心組2018年度第四次集中學習。印發《文山州基層黨組織組織生活“一單四制”操作規程(試行)》,全面推行組織生活通知單、公示制、報告制、通報制、全程紀實制的組織生活“一單四制”,推動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嚴格執行“三會一課”等組織生活制度。印發《2018年度州委常委會班子成員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清單》,把州委常委會班子成員講黨課列入黨建責任派單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派單內容;印發《關于做好省、州基層黨建第二季度綜合督查準備工作的緊急通知》,將州委領導班子成員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會情況納入基層黨建工作綜合督查范圍。印發《2018年度州委常委會班子成員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清單等6個清單的通知》,明確州委常委會班子成員每季度至少到分管聯系的單位督促指導1次基層黨建工作,每半年至少聽取1次分管聯系單位黨組織負責人抓基層黨建工作情況匯報;及時制作提醒函,印送州委常委會班子成員所在黨支部,做好工作提醒。
認真執行省委《關于健全完善基層黨建工作責任落實體系的意見》和州委《關于健全完善基層黨建工作責任落實體系的實施意見(試行)》,落實各級黨委(黨組)抓基層黨建工作的主體責任、黨組織書記第一責任、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和黨務工作者具體責任。組織開展基層黨建綜合督查,對督查發現的問題進行點對點通報,對工作任務落實緩慢的縣(市)委組織部進行了集中約談。先后印發《文山州“基層黨建鞏固年”實施方案》《“基層黨建鞏固年”重點任務項目清單》《文山州2018年基層黨建工作重點任務分解表》,進一步明確責任和措施;組織召開全州基層黨建工作重點任務推進會,對基層黨建各領域重點工作再部署、再推動;研究制定《文山州機關黨建“燈下黑”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持續深入推進專項整治;組織人員到州直機關工委、州扶貧辦、溫州商會、大同集團等單位進行“點對點”指導,有效推進黨支部規范化建設。完善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辦法,把基層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作為年度綜合考核、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倒逼各級黨組織書記履職盡責;按照“好、較好、一般、差”四個等次對8名縣(市)委書記、16名州直黨(工)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作出綜合評價,并將綜合評價意見逐一進行反饋,督促抓好整改落實;對綜合評價為“一般”的1名州直黨(工)委書記進行了約談。
把《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工作機關條例(試行)》等納入“兩學一做”“三會一課”學習的重要內容,制定學習計劃,實行月提示制度,督促各級黨委(黨組)按要求抓好學習教育。研究制定《關于開展黨組織〈議事規則〉〈工作規則〉清理報備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導各級黨組織健全完善議事規則、決策規則、決策程序和表決形式,確保黨組織規范有序運行。組成8個專項檢查組,對各縣(市)和32個州級部門基層黨組織建設情況進行了重點檢查,對存在問題突出的單位嚴肅問責追責。印發《文山州黨支部規范化達標創建實施方案(試行)》,明確9類黨支部規范化建設標準、目標任務、方法步驟和相關要求,現已完成排查摸底工作,建立12716個基層黨組織達標創建臺賬,2018年計劃完成達標創建5037個。
編輯《文山州非公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應知應會手冊》《文山州基層黨建工作臺賬目錄》等“易”黨建手冊,進一步加強對基層黨建工作的業務指導,提升黨務工作實際操作能力。印發《文山州2018年度基層黨組織書記教育培訓方案》,分級分類分領域對基層黨組織書記進行全員輪訓,州級將舉辦10個專題共17期培訓班,計劃培訓3800余人,現州級已舉辦2期,培訓533人;縣(市)舉辦179期,培訓6975人(次)。制定下發《文山州開展“萬名黨員進黨校”培訓工作實施方案》,州級將舉辦18期培訓班,年內計劃完成在職在崗普通黨員總數80%的培訓任務,現已舉辦6期,培訓黨員3150名。各縣(市)按照每年普通黨員進鄉(鎮)以上黨校脫產培訓不低于黨員總數20%、時間不少于3天的要求,制定培訓計劃,組織開展黨員集中培訓,現已舉辦252期,培訓黨員28479名。制定出臺《文山州防止黨員失聯六條措施》,進一步做好黨員組織關系接轉、流動黨員管理等工作,共排查出超過6個月未與黨組織聯系的黨員2962名,經查找取得聯系2863名。穩妥慎重開展信教黨員專項排查和教育處置工作,向全州各級各部門作出通報。將被巡察黨組織落實“三會一課”、執行黨內政治生活制度、落實機關(基層)黨建工作責任情況納入巡察重點內容,開展巡察監督。
(二)關于“干部管理從嚴從實不夠”的整改情況。印發《文山州領導干部交流工作辦法(試行)》,及時梳理制作在同一崗位任職滿5年、8年、10年的處級干部名冊,建立同一崗位任職滿10年的37名處級干部臺賬,對每個干部的情況有針對性地分析研判,切實做到底子清、情況明、數據準。結合日常干部人事調整,報請省委組織部同意,已對4名在同一崗位任職滿10年以上的處級干部進行了交流,其余干部將積極向省委組織部請示匯報,分期分批進行調整。制定出臺《文山州非領導職務干部管理辦法(試行)》,進一步從嚴從實管理非領導職務干部,有效激發干事創業激情。對非領導職務干部遵守上下班紀律、執行請銷假和外出報備制度等情況進行督促檢查。截至目前,采取電話抽查的方式對243名州管非領導職務干部進行抽查了解。在2017年州管領導干部年度考核中,將非領導職務干部與實職領導干部進行同等考核,考核為優秀的非領導職務干部8名,占優秀人員的3.62%。
(三)關于“干部隊伍結構不合理”的整改情況。研究制定《文山州培養年輕干部、少數民族干部、女干部和黨外干部行動計劃(2018—2020年)》,待征求意見后按程序報審行文實施。2018年以來,州委調整了3批干部,提拔轉任重要崗位13名,其中:基層和脫貧攻堅一線干部11名;年輕干部7名;壯族干部3名,苗族干部1名,彝族干部2名。
(四)關于“干部隊伍政治能力建設有差距”的整改情況。將《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納入州委理論學習中心組第四次集中學習內容,認真組織學習;印發《關于進一步嚴肅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工作紀律的通知》,要求各級黨委(黨組)采取專題學習、集中討論等形式,將“兩項法規”納入重點學習內容抓好學習。采取隨機抽查和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分期分批對838名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進行抽查核實,目前已經完成查核比對工作。
三、全面從嚴治黨方面
(一)關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不夠有力”的整改情況。組織開展了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為主題的州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專題學習,把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中共云南省委關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決定》《中共云南省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規定》等列為重點內容,進一步增強州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意識。7月28日,召開州委九屆五次全會,以堅定不移把全面從嚴治黨推向深入為主題,研究出臺關于堅定不移推進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決定,對全面從嚴治黨進行再安排再部署。堅持州委常委會每季度聽取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派單工作情況制度,圍繞脫貧攻堅、重大項目建設、州委政府重要工作落實、黨建工作、巡視整改等內容向州委、州政府班子成員及州人大常委會、州政協黨組書記進行派單,切實做到精準派單、精準履職。對州級領導、各縣(市)和48個州級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落實情況開展了監督檢查,對任務落實不到位的,及時反饋并督促整改,抓實班子成員履行好“一崗雙責”。印發《關于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開展監督檢查的通知》,抽調人員組成8個檢查組,對各縣(市)和32家州級部門貫徹執行《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的規定》《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的規定》《文山州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派單制實施辦法》等重要制度的情況開展全面檢查,督促整改問題77個;運用報告制度和問卷測評收集反映問題805個,開展提醒談話345人(次),通報曝光1起落實主體責任不力的典型案例。在2017年黨風廉政建設年度考核中,對被巡視巡察發現落實“兩個責任”不到位的單位扣除相應分值,并對問題突出的黨委(黨組)班子和主要負責人進行了約談;對2017年度黨風廉政建設考核為“基本合格”的2個單位,對黨委(黨組)書記、紀委書記進行誡勉談話,督促召開了黨委(黨組)專題民主生活會,深刻剖析問題原因,查找存在差距,提出整改方向。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通知》,組織全州各級各部門認真學習《云南省領導干部違紀違法典型案例警示錄》《文山州違紀違法典型案例剖析》,充分運用文山州警示教育基地、文山州中級人民法院廉政教育館、文山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場館,認真組織開展警示教育活動,教育廣大黨員干部講政治、守紀律、懂規矩,正確識別判斷、抵制反對“圈子文化”,自覺凈化政治生態。目前,已有62個州級部門、435個縣(市)級部門、100余個鄉(鎮、街道、農場、管委會)開展了警示教育。圍繞各級黨委(黨組)班子成員是否正確認識白恩培、仇和案件的危害性,是否對照案例作出深刻剖析,是否制定具體整改工作措施等重點內容,開展專項檢查,對認識不到位、剖析不深刻的14個單位的部分班子成員,要求派駐紀檢組督促整改到位。加大審查調查力度,及時發現和查處“七個有之”等行為,談話、函詢、初核、立案審查均同步審查遵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問題;對全州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6起違反政治紀律典型案例進行了通報。對2014年以來州紀委參與州級議事協調機構工作進行了全面清理,不再參與36個議事協調機構;對縣(市)、鄉(鎮)紀委落實“三轉”情況開展了專項檢查,督促鄉(鎮)黨委對鄉(鎮)紀委參與議事協調機構、鄉(鎮)紀檢干部兼任其他工作情況進行清理規范;對履行主體責任不力、支持紀委“三轉”不到位的1名黨組織負責人給予談話誡勉問責,并在全州范圍內通報。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紀委和州委關于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和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完成州、縣(市)兩級紀委派駐機構改革任務,實現對同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監督全覆蓋;完成人員轉隸、資產劃轉、案件線索移交等工作,依法產生州、縣(市)兩級監察委員會,實現對全州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研究出臺《關于賦予鄉鎮(街道)紀檢機構監察職責的指導意見》,明確監察權限和工作程序,推動監察工作向基層延伸;制定出臺《中共文山州紀委書記、州監委主任專題會議事規則(試行)》《中共文山州紀委常委會文山州監察委員會議事規則(試行)》《中共文山州紀委文山州監察委員會公文行文及處理辦法(試行)》,對紀委監委議事決策、公文處理等進行規范。加強信訪、案件監督管理、案件審查、黨風政風監督等部門的工作力量,分別設立5個執紀監督和5個審查部門,占州紀委監委內設機構的73.08%,人員占68.24%。
認真貫徹《中共云南省委辦公廳印發<關于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實踐“四種形態”的指導意見>的通知》,《云南省紀律檢查機關實踐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實施辦法》,加強對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有關數據收集,適時掌握州委、州政府,州直機關各部委辦局黨委(黨組)、行政班子成員和各縣(市)黨委、政府班子成員運用“第一種形態”,對同級班子成員、下級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或其他相關人員進行提醒談話、約談、談話誡勉的情況;建立全州紀檢監察系統常態化工作督導通報制度,每季度對州、縣(市)實踐“四種形態”情況進行匯總分析研判,每半年進行一次通報;收集整理近年來運用“四種形態”處理的典型案例并匯編成冊,印發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學習借鑒,推動實踐“四種形態”工作落實。
健全完善《州委常委會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談話提醒制度》,制定州委常委會班子成員年度談話提醒計劃,將州委主要領導與常委班子成員、常委班子成員與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開展經常性的提醒談話列入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派單,確保“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積極發揮州委反腐敗協調小組職能作用,加強與協調小組成員單位溝通聯系,落實好線索移送制度、追逃追贓聯席會議制度。規范監督執紀監察工作程序,加大問題線索排查、處置和管理力度,對問題線索嚴格實行歸口統一管理,堅持集體審議案件,審查與審理分離,嚴把案件入口關、審查關、程序關、執行關、教育關,確保案件質量。對各縣(市)紀委監委2013年以來案件質量進行專項檢查,發現并整改問題41個。嚴格執行《云南省紀檢監察機關備案案件辦理辦法》《文山州紀檢監察系統案件審查辦法(試行)》,制定備案案件辦理規范,嚴格按程序辦理備案審理案件,統一量紀尺度,公平公正量紀,確保州、縣(市)辦理同性質案件在量紀上均衡。研究制定《州紀委派駐機構工作規則(試行)》《州紀委派駐機構干部管理暫行辦法》《州紀委派駐機構年度考核辦法》《關于賦予州紀委派駐紀檢監察機構監督職能的意見》,加強對派駐機構履職情況的監督,規范監督執紀審查工作程序,確保依紀依法履職;組織開展強基固本、能力提升、作風深化和陽光紀檢行動,不斷提升紀檢監察干部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
(二)關于“工作作風不實、抓落實不力的問題還比較突出”的整改情況。先后印發《中共文山州委2018年度研究推進重大問題重要決策文件和重要會議活動安排意見》《關于建立州人民政府文件會議活動年度計劃制度的通知》《2018年州委文件制定計劃》《文山州文風會風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州級會議活動審批管理制度》,在全州全面開展文風會風專項整治工作,嚴格管控文件制定和會議活動,全力整治“文山會海”。今年1至7月,州委、州政府制發文件407個,同比減少4個;召開會議90次,同比減少22次。印發《文山州州級督查檢查活動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督查檢查活動;研究制定《文山州檢查考評工作實施細則》,進一步規范考評項目、考評方式、考評分類、指標設置、評價體系、結果運用等內容,突出結果導向、目標導向,嚴控綜合考評,清理和取消一般性工作考核、業務性考核以及橫向交叉考核,切實發揮好考核“指揮棒”作用。
(三)深入開展“轉作風、大調研、抓精準、促落實”專項行動。制定出臺《關于加強調查研究提高調查研究實效的實施辦法》,把調查研究貫穿于決策和執行全過程,在全州大興調查研究之風,強化領導干部隨機調研和專題調研,規范調查研究工作,杜絕調查研究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著力整治“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對脫貧攻堅、重大項目建設、民生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嚴肅追責問責,今年以來,共問責“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黨員干部231人,對91起扶貧領域失職失責典型問題進行通報曝光。同時,擬在全州組織開展“轉作風、尚實干、比奉獻”專項教育活動,大力整治“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進一步增強干部職工責任意識,推進全州各級各部門緊盯事業,把心思用在干事創業、促進發展上。印發《關于設置紀律作風監督告知牌的通知》,對告知內容、舉報方式、制作規格、設置要求等作出明確規定;截至7月,全州各級各部門共設置《紀律作風監督告知牌》1900余塊,州縣(市)紀委共收到投訴34件,辦結率100%。嚴格落實《云南省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實施細則(試行)》規定,結合全州脫貧攻堅、項目建設、產業發展等工作完成情況,加大不勝任現職干部“下”的力度。2018年以來,因“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共調“下”干部22人,其中:處級干部5人,科級干部17人。
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組織開展安全生產事故、涉槍涉爆案件、群體性事件預防、非正常上訪專項治理,強化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全力消除社會不安定因素。進一步完善《文山州招商引資管理辦法》,從招商項目提出、包裝、行業準入、評審論證、企業審查、協議簽訂、責任追究、退出機制等環節進行規范,加大招商風險防范力度,重點圍繞企業資信、項目準入、協議審查等內容開展審查工作;建立完善項目評審、決策機制,成立評審(決策)小組,按程序開展工作。加大對違反黨紀黨規、濫用職權、失職瀆職、侵害投資者利益等行為的查處和責任追究力度。
(四)關于“違規發放津補貼和通訊費、公款送禮、公款吃喝、公款旅游、違規兼職取酬等違紀現象屢禁不止”的整改情況。梳理中央、省、州關于嚴禁違規發放津補貼和通訊費、公款送禮、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違規兼職取酬等相關規定31個,匯編成冊印發全州各級各部門認真組織學習,重申紀律規定,嚴明紀律要求。圍繞違規發放津補貼和通訊費、違規公款吃喝和超標準接待、違規發放獎金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對4個縣(市)和21個州級部門開展了專項檢查,發現和督促整改問題15個。從中央、省、州頒布的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相關制度條規中,摘編黨員干部不能觸碰的“禁令”149條,編印了《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負面清單”》,按照違規公務接待、違規公款吃喝、違規發放津補貼和福利、違規收送禮品禮金、違規配備使用公車、公款旅游、違規使用辦公用房、大辦婚喪喜慶、違規召開會議、違反工作紀律等11類問題進行分類梳理,開列明令禁止的問題清單,明確“不該做、不能做、不準做”的紀律紅線和法律底線,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做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自覺反對“四風”的表率。今年以來,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42件60人,通報曝光19件,收繳違紀資金117.75萬元。制定出臺《關于嚴格執行因公臨時出國(境)管理有關規定》,進一步規范因公臨時出國(境)工作;州委常委會班子成員帶頭取消已經審核通過的8個因公臨時出訪計劃。
(五)關于“一些領域和崗位腐敗問題和廉潔風險突出”的整改情況。對廉潔風險突出的13個部門領導班子成員進行了集體約談,通報巡視反饋問題,剖析存在問題的原因,對如何抓好下步整改工作提出具體要求。認真梳理近年來發生在各部門、各行業的典型案例,集中開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對2017年度被州委巡察的28家單位黨組織進行廉政風險防控專題業務培訓,督促各部門健全完善風險防控制度;發揮州紀委派駐紀檢機構的作用,指導各部門做好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將各級各部門落實“六個嚴禁”“三重一大”集體決策、主要領導執行“末位表態發言”和“四個不直接分管”專項整治等情況納入檢查內容,組織開展了專項檢查,發現和督促整改問題11個。研究制定《文山州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圍繞全州重點產業發展,著重從用地保障、稅收支持、財政扶持、金融服務、人才支撐、招大引強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研究制定《文山州招商引資重大項目跟蹤協調機制》,對重大招商項目,明確州、縣(市)責任領導、責任單位、責任人、推進計劃等內容,加強跟蹤協調,解決招商項目在洽談、選址、落戶以及建設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確保項目按合同約定推進。按照文山國際汽車城項目規劃方案,完善項目規劃布局,推進該片區盡快建成投入使用。嚴格落實專項資金管理制度和辦法,對專項資金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財務管理規范和專項資金使用安全高效;堅持“小金庫”清理查處工作常態化,加大“小金庫”懲處力度。制定出臺《文山州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的實施意見》,進一步規范新型政商關系,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推動各級政府部門改進工作作風,強化服務意識,抓好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標準化建設,提高政務服務效率;完善領導干部聯系民營企業制度,實行州、縣(市)兩級“四班”領導每人掛鉤聯系2戶以上民營企業,每年到聯系企業調研不少于2次,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0876—2133183;郵政信箱:文山市華龍北路1號州委州政府辦公區D332—2室,郵政編碼:663099;電子郵箱:wszwxc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