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推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過程中,玉溪市監委堅持“四個到位”工作機制,確保依紀依法審慎穩妥開展留置工作,今年以來,已采取留置措施17件次。
強化領導,責任壓實到位。堅持敢用、善用、嚴用、短用原則,嚴格執行留置適用標準和審批流程。委領導當好排頭兵,對專案工作靠前指揮,不定時到留置場所進行安全工作巡察,聽取案件進展情況,幫助專案組解決疑難雜癥。
注重分析,制度建設到位。實行專案組定期召開案件分析會議,聽取各項工作進展情況匯報,共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并就下一步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先后制定印發相關制度和通知,對工作紀律、保密紀律、言語規范等作出規定,并做好制度上墻工作。
整合力量,保障措施到位。本著“共建共管共用”原則,由市縣兩級共同組建留置場所安全監管人員隊伍,統一調配管理。積極進行留置場所的改造建設工作,建立與相關公立醫療機構之間的醫療保障協作機制。
創新方法,管理規范到位。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強化陪護巡查監管力度。規范陪護值班查崗登記、備勤室陪護交接班登記等六項制度,建立健全獎懲機制。同時,適時開展醫療、消防等突發事件應急演練,為抓牢留置點審查調查安全工作夯實基礎。(馬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