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西雙版納州紀委監委充分運用監察法賦予的職責權限,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對所有行使國家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覆蓋。目前已對19人采取留置措施,實現監察體制改革工作“1+1>2”的反腐效果,彰顯監察全覆蓋的震懾力。
“涉嫌嚴重職務違法的非黨員‘落馬’,是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從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的一個印證。采取留置措施的19名對象,不僅有本地管理黨員干部,也有干部管理權限在主管部門的干部以及參與共同犯罪的行賄老板,對過去‘兩規’不能覆蓋的人員實現了監察全覆蓋。”州紀委監委執紀審查部門有關同志說,充分運用監察法,以留置取代“兩規”是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懲治腐敗的體現。
各級紀委監委準確把握、審慎穩妥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使用留置措施后,統籌調配辦案力量,成立了專案組,充分發揮干部能力特長,加快紀檢監察干部業務融合。同時,采取“全員辦案”“指定管轄辦案”等辦法,全要素運用好12項調查措施,建立完善監委辦案工作制度,梳理編制辦案工作規范流程,加大對問題線索的搜集核查力度,依紀依法查辦涉嫌職務違法犯罪案件。整個調查過程嚴把事實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紀法銜接和法法銜接順暢有序,保證了案件的順利辦結和正式移送。
實施監察留置措施是州紀委監委著力提高履職能力的一個縮影。監委成立至今,已立案審查107件143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136人;截至目前,全州紀檢監察機關處置問題線索數同比增長2.7%。(巖溫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