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縣堅持“四個到位”,夯實每個環節,派駐機構監督工作有力有序。目前已組建了10個紀檢監察組和1個派出紀工委,實現了對縣級黨和政府機關、人民團體派駐監督全覆蓋。
前期摸查到位,做到底子清情況明。縣紀委積極主動同縣委組織部、縣編辦、縣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協調、溝通,并通過開展工作調研、收集統計報表和調閱縣屬單位部門,省、市駐西有關單位“三定”方案等途徑,及時全面地了解掌握全縣縣屬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基本情況及內設紀檢監察機構的設置、人員配備和運行等情況,深入分析研判改革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和困難,為進行派駐機構改革,保持干部隊伍的穩定性,減少改革震蕩打下堅實的基礎。
組織領導到位,上下貫通高效推進。縣委常委會專題學習關于加強紀委派駐機構改革的有關文件精神,縣委主要領導專門聽取縣紀委推進派駐機構改革籌備工作情況匯報,并提出明確要求;縣委出臺《關于加強縣紀委派駐機構建設的意見》,從總體要求、機構設置、職責權限、工作關系、管理保障、組織領導等六個方面進行了規范,確保改革取得實效;縣紀委積極加強同縣委組織部、縣編辦、縣財政局等相關部門溝通、對接,及時傳達省、市紀委和縣委主要領導精神,共同協商解決派駐機構改革中人員編制、崗位設置、財政保障等方面的瓶頸問題,確保有序快速地推進改革工作。
機構設置到位,增強派駐監督實效。對縣屬黨和國家機關派駐紀檢機構實行綜合派駐和單獨派駐相結合的模式,設置派駐(出)紀檢監察組11個,其中綜合派駐8個,單獨派駐2個,派出紀工委1個。各派駐(出)紀檢組統一機構名稱為“縣紀委派駐單位紀檢監察組”,由縣紀委直接領導、統一管理,向縣紀委負責。同時,進一步明確派駐機構職責和監督權限,以及其與駐在部門的關系,充分體現派駐監督的本質是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增強派駐機構監督的權威性和有效性,使縣屬黨和國家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得到切實加強。
后勤保障到位,確保機構運行順利。明確派駐機構的辦公條件、后勤保障由主駐部門負責。公檢法人員因待遇的特殊性,派駐縣公安局紀檢監察組、縣法院紀檢監察組、縣檢察院紀檢監察組的工作經費在駐在部門預算中單列,干部人事、工資、福利、醫療、退休等事宜由原單位負責,保持待遇不變。其他派駐(派出)機構的日常辦公、辦案工作等經費由縣財政撥付縣紀委統籌安排,干部人事、工資、福利、醫療、退休等事宜由縣紀委負責。下一步,將出臺派駐機構規范化建設、權責清單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并加大對派駐機構人員的培訓力度,不斷提高履職能力,確保派駐機構工作規范有序順利開展。(陳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