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麒麟區紀委、監委制定出臺紀檢監察干部召回管理實施細則,切實整治“庸、懶、散、慢、浮”等問題,著力打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紀檢監察干部隊伍。
根據細則規定,麒麟區將按照直接認定和量化考核管理制度對紀檢監察干部實行召回管理,紀檢監察干部出現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市區有關規定,被舉報反映查證屬實或被有關部門通報;違反麒麟區紀檢監察干部六項承諾,造成不良影響及后果;因個人失職失責造成主要工作在區級以上檢查考核中被一票否決等六種情形之一的,將按相關程規定啟動召回程序。
量化考核管理。對照“好干部”標準,對區紀委、監委機關(含區委巡察辦)、派駐紀檢組干部遵守紀律、工作作風、工作實績、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嚴格考核。考核每季度進行一次,并在一定范圍內公示。考核基礎分為100分,從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四方面進行打分,年度內分數低于80分的,經認定后,納入擬召回管理對象建議名單。
為確保干部召回管理工作取得實效,區紀委、監委將通過集中學習、專題研討、會議動員等多種方式,強化紀檢監察干部對該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的認識,增強紀律意識。擴大宣傳范圍,拓寬群眾監督有效途徑,發揮群眾監督正能量,切實做到干部知曉、群眾擁護,營造群眾熱心參與監督、干部主動接受監督的良好氛圍。(田耘)